宜昌分公司2026年日常养护项目自养工区施工设备租赁服务第1合同包(第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1.询比采购条件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已承接湖北交投2026年度日常养护和应急养护项目,授权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作为本项目的管理人。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的需要,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现委托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询比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宜昌分公司当阳北自养工区及后续新设立的自养工区范围总计199.52km。
保宜高速宜昌段起点位于宜昌市远安县和襄阳市南漳县交界处的南襄,接保宜高速公路襄阳段,经远安县的洋坪镇、鸣凤镇、花林寺镇和当阳市的玉泉管理处、王店镇等地,在双莲枢纽互通接荆宜高速公路。沿线设远安北、远安、当阳北3个匝道收费站,远安服务区1处。路段起止点桩号为K1367+661-K1436+104,全长68.443km,
宜张高速当枝段起点位于当阳市王店镇,对接保宜高速公路双莲枢纽互通,终点位于枝江市白洋镇,对接白洋长江公路大桥。沿线设鸦南、白洋、宜都东3个匝道收费站,安福寺服务区1处。路段起止点桩号为K1436+104~K1475+523,全长39.419km
宜来高速宜昌段项目起于渔洋关互通,终于田家屋场附近与宜来高速鹤峰东段相接,项目采用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5.5m的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线全长91.658km
主要施工内容为日常维修、小修保养、应急处置、主要包含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安及绿化日常、应急及专项养护,服务区维修改造和基地改造等。
2.2 询比采购范围
本次询比采购范围为宜昌分公司当阳北自养工区及后续新设立的自养工区承担的日常养护、小修养护、应急养护、缺陷责任处置、缺陷完善施工等养护项目设备租赁服务,申请人需提供符合要求的合格设备、运输、进出场、维护、拆卸、拼装、维修、保养、保险和其他消耗品,共划分为 1 个合同包,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件1。
2.3 租赁时间:计划开始服务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计划服务期限为12个月。
2.4 租赁数量:采购清单中租赁施工车辆数量及租赁时间为预估,申请人不得以此租赁数量及时长与采购人发生任何经济与法律纠纷,并要满足采购人施工现场的需要。
2.5服务地点:湖北省宜昌市等地,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2.6 租赁要求:
2.6.1 成交人在交验设备时须提供车辆保险(属于交通工具的设备还必须办理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300万元)、设备出厂合格证书、检验证书等齐全;
2.6.2 提供的车辆具有有效的行驶证;
2.6.3 驾驶员应具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或操作证。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平台(网址:http://****.com)注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2。
3.2 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合同包的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①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 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③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31%=80%)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
3.4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4.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4.2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网”(htt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用评级被采购人列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度被列入湖北交投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或采购人“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3.5 申请人如成交,采购人将依据高开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相关管理办法对成交人进行考核。
3.5.1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资源配置、工作规范性、服务管理能力、合同履约能力等方面履行良好的成交人,且能参加攻坚、抢险救灾等任务,履约信誉良好的成交人,将被列为优秀或核心供应商(A或AA级),在采购人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且可以降低履约担保的缴纳比例。
3.5.2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资源配置、工作规范性、服务管理能力、合同履约能力等方面履行较差的成交人,将被列为较差供应商(D级),一年内不得在采购人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3.5.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将依据相关供应商管理办法,采取处罚措施,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约谈警示、通报批评、暂停交易资格直至不良行为终止、罚金、列入湖北交投集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于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自公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在采购人及其子(分)公司承接任何业务。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资格;
(2)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骗取成交,包括以他人名义申请;
(3)在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评审专家串通,影响采购活动公平竞争;
(4)向采购人有关当事人、评审专家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被查实的;
(5)供应商或为其服务的供应商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网络舆论、农民工聚众讨薪、越级上访、恶意举报、恶意诉讼、阻碍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等,或以非法手段、渠道获取证据材料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和投诉,给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6)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造成严重损失的;
(7)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8)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或者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9)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
(10)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对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11)其他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或因其行为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3.5.4 对于有上述3.5.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供货部分材料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com)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请于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9月19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参与合同包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4.3***平台服务费500元/合同包,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5.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0日10时00分。
5.2申请文件的递交方式:申请人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参与合同包将加密的电子申请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申请人完成申请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申请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5.3申请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中心—CA办理)。
5.4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预备会,申请人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采购人。如申请人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申请人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申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6.评审办法
本次询比采购评审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平台(网址:http://****.com上发布。
8.其他
申请人需配合采购人在施工参与要素(施工人员、设备、物资等)上安装AI***网设备,并接受采购人统一管理。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 9 号
邮 编:444100
联 系 人:向女士
电 话:156****8810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道****号****中心
邮政编码: 430071
联 系 人:姚女士
联系电话:133****4372
监管部门:中共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地址:湖****大道****号
联系方式:027-****8771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2026年9月14 日
附件1:
设备租赁划分清单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规格 |
单位 |
预计租赁数量 |
预计租赁时间 |
计备注 |
|
(台) |
(月) |
|||||
|
一、 |
含操作手类(月租类) |
|||||
|
1 |
挖掘机 |
0.9m3以内 |
月.台 |
1 |
1 |
1.乙方需为车辆购置交强险、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 2.申请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及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险由采购人统一购买,费用从乙方第一期计量支付款中按签约合同额(含税合同价)的5‰扣除,结算时按结算总金额(含税)的5‰据实调整。 |
|
2 |
挖掘机 |
2m3以内 |
月.台 |
1 |
1 |
|
|
3 |
装载机 |
50型 |
月.台 |
1 |
2 |
|
|
4 |
平地机 |
180kW以内 |
月.台 |
1 |
1 |
|
|
5 |
自卸汽车 |
20t以内 |
月.台 |
1 |
1 |
|
|
6 |
平板拖车 |
60t以内 6轴 |
月.台 |
1 |
1 |
|
|
7 |
10m³ |
月.台 |
2 |
1 |
||
|
8 |
汽车式起重机 |
25t以内 |
月.台 |
1 |
1 |
|
|
9 |
汽车式起重机 |
50t以内 |
月.台 |
1 |
1 |
|
|
10 |
桁架式桥梁检测车 |
不分型号 |
月.台 |
2 |
1 |
|
|
11 |
载货汽车 |
15t以上 |
月.台 |
16 |
1 |
|
|
二、 |
含操作手类(计日工类) |
|||||
|
12 |
挖掘机 |
0.9m3以内 |
台班 |
50 |
/ |
|
|
13 |
挖掘机 |
2m3以内 |
台班 |
55 |
/ |
|
|
14 |
自卸汽车 |
20t以内 |
台班 |
20 |
/ |
|
|
15 |
平地机 |
180kW以内 |
台班 |
20 |
/ |
|
|
16 |
平板拖车 |
60t以内 6轴 |
台班 |
10 |
/ |
|
|
17 |
≥8000L |
台班 |
10 |
/ |
||
|
18 |
汽车式起重机 |
25t以内 |
台班 |
1 |
/ |
|
|
19 |
汽车式起重机 |
50t以内 |
台班 |
1 |
/ |
|
|
20 |
桁架式桥梁检测车 |
不分型号 |
台班 |
2 |
/ |
|
|
21 |
载货汽车 |
6t-15t(不含6t含15t) |
台班 |
10 |
/ |
|
|
22 |
载货汽车 |
15t以上 |
台班 |
2 |
/ |
|
|
23 |
装载机 |
50型 |
台班 |
80 |
/ |
1.申请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成交人在交验设备时须按照以下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含操作手类的租赁设备,供应商须提供车辆保险、设备出厂合格证书、检验证书等。
附件2: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合同包 |
资质要求 |
|
第1合同包 |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注:1、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及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
合同包 |
财务要求 |
|
第1合同包 |
方式一: 近三年每年的营业收入不少于100万元,近三年平均净资产不少于20 万元。 方式二: 由银行出具(须有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2026年6月、2026年7月、2026年 8月)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每月月末账户余额平均值不少于3万元。 上述两种方式满足其中一种即可。 |
注:1.采用方式一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的会计报表。若最近年度会计报表未出,则近三年时间往前推算一年。
2.采用方式二应附银行出具(须有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
3、近3年是指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合同包 |
业绩要求 |
|
第1合同包 |
近3年承担过1个工程类机械设备租赁服务的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不低于30万元。 |
注:1、申请人应提供近3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来承担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应含有:甲、乙方单位名称,租赁工程类设备品类,合同金额,甲、乙方签字盖章等内容。如果合同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可由甲方出具有效证明。如无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甲方证明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则该项业绩在审查时将不予认可。
2、申请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均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4、近3年是指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合同包 |
信誉要求 |
|
第1合同包 |
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1、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处于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网”(htt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用评级被采购人列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度被列入湖北交投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或采购人“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
注:1.对以上(1)、(2)、(4)***网站截图。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
人员 |
数量 |
人员最低要求 |
|
现场负责人 |
1 |
从事设备租赁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安全管理能力和责任心 |
|
机械操作手 |
5 |
提供身份证、驾驶证(B2 及以上) |
|
机械操作手 |
5 |
提供身份证、驾驶证(C1 及以上) |
注:1.现场负责人应提供身份证的扫描件,工作经历采取承诺制,只需填报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拟投入其他主要人员采取承诺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业主单位对人员作出相关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增加人员,成交人应无条件接受。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设备最低要求)
|
序号 |
设备名称 |
生产能力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备注 |
|
1 |
挖掘机 |
0.9m3以内 |
台 |
1 |
|
|
2 |
挖掘机 |
2m3以内 |
台 |
1 |
|
|
3 |
自卸汽车 |
20t以内 |
台 |
1 |
|
|
4 |
平地机 |
180kW以内 |
台 |
1 |
|
|
5 |
平板拖车 |
60t以内 6轴 |
台 |
1 |
|
|
6 |
10m³ |
台 |
2 |
||
|
7 |
汽车式起重机 |
25t以内 |
台 |
1 |
|
|
8 |
汽车式起重机 |
50t以内 |
台 |
1 |
|
|
9 |
桁架式桥梁检测车 |
不分型号 |
台 |
2 |
|
|
10 |
载货汽车 |
15t以上 |
台 |
16 |
|
|
11 |
装载机 |
50型 |
台 |
1 |
注:1.申请人须如实填报且满足最低数量要求,无需附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业主单位对设备作出相关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增加设备种类及数量,成交人应无条件接受。
2.本表仅作为进场履约的依据,不作为评标的内容。进场履约过程中,表中的设备可为自有或租赁,若为自有,须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购置合同扫描件或其他可以证明其为自有及协议自有的证明材料,公司名义或者股东名义下的设备均可视为满足要求,但是需要提供股东证明资料;若为租赁,须提供设备租赁合同或协议的扫描件。评审完成后,采购人将进行履约能力核查,不满足将取消成交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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