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蓟州区于桥和杨庄水库库区及移民安置区2024年度基础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330
传真:022-****9999
通讯地址:****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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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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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于桥和杨庄水库库区及移民安置区2024年度基础设施项目 |
天津****中心 |
蓟州区穿芳峪镇、马伸桥镇、下营镇、罗庄子镇、邦均镇、别山镇。 |
中环广源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天津市蓟州区于桥和杨庄水库库区及移民安置区2024年度基础设施项目机井部分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17万元。项目机井所在地位于蓟州区穿芳峪镇、马伸桥镇、下营镇、罗庄子镇、邦均镇、别山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供水机井4眼,灌溉机井6眼. |
1、加强扬尘污染治理,采取设立围挡、洒水抑尘、进行苫盖等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 2、洗井废水经沉淀过滤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和洒水抑尘;车辆冲洗水隔油、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及洒水抑尘,施工人员如厕均依托附近村庄厕所。严禁将废水排入生态管控区域河流等地表水体或平地漫流。 3、打井泥浆经自然固化后,按照市政部门要求外运至指定地点存放处置。施工废料中金属废料及其他可回收的废料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对建筑****城管委指定地点存放。施工现场设置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由城管委专门收集,定期清运。 4、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可能将施工噪声影响降至最低。 5、采取避让措施,减少施工作业带。开挖实施“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建设完毕后及时尽量恢复沿线地表原貌。破坏的林带进行移栽。施工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临时占地农田段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复垦.做好工程和植被恢复工作及水土保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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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8日-2025年4月14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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