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春—兴运路下游污水管线项目工程造价,招标人为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总投资1237.91万元,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内部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永春—兴运路下游污水管线项目工程造价。
2.2项目地点:项目实****城,****城市南部,东至前进大街,西至芳草街,南至兴创路,北至兴运路。
2.3 招标范围:完成永春-兴运路下游污水管线的工程造价编制工作。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最终审核结束止。(按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各阶段咨询服务)。中标人收到施工设计成果文件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的相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承担本次项目的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持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除项目负责人外,最少应配备3人,须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网(htt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网”(****.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财务要求:财务要求: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9日至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到长春****大街****号421室领取招标文件。持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4.3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15时00分,****街****号****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街****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36****1817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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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5876/tEAkhaABni4p5U9XrcK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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