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区域供水通汇线(洪港水厂至海门青西河二号桥)改造工程自动化控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南通市海门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南通市海门自来水有限公司按既定的比例承担,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通区域供水通汇线(洪港水厂至海门青西河二号桥)改造工程自动化控制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单位。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南通市。
2、招标范围:南通区域供水通汇线(洪港水厂至海门青西河二号桥)改造工程自动化控制工程建设项目分为设备采购、系统建设、安装工程、调试工程等,包含项目所需的系统设计、设备及配件的采购、制造、检测、试验、报装、运输(含中国境内外运输)、装卸、保险、税费(含进口关税、增值税等)、安装、调试、系统试运行、验收等,涉及所有设备和附属仪器、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等的提供)、技术培训、现场服务、售后服务、质保期内备品备件、质保期保障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招标清单。
3、工期及施工地点:总工期60天(具体以招标人的需求为准),施工安装地点:南通市,具体按招标人指定地点施工。
4、招标控制价:407211.9元,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系统功能需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同时满足)须同时具备①和②:
①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
②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须同时满足)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人员(提供以下①、②资料任意一项:①如投标单位为企业,须提供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6年7月-2026年9月连续3个月中其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②如投标单位为事业单位,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属于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的可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项目负责人的人事关系及社保缴纳证明资料)。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这2项材料。
5、中标承诺函(详见附件)。
6、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7、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的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需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在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分工、职责、权利与义务,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可明确授权由牵头人统一负责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等投标活动。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视为无效。
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9月21日到 2026年10月11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1日期间工作时间,到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江****大道****号****大厦)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也可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由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通过发标专用邮箱(36****@****.com)统一发送。
2、领取招标文件前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带至领取现场或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6****@****.com):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注明收件邮箱及联系电话)。
3、本次招标***平台(http://www.****.com)、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https://www.****.com.cn)招标投标模块发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9时30分,提交方式为现场书面递交。
2、递交地址:****大厦。
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平台(http://www.****.com)”和“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https://www.****.com.cn)”是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七、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八、特别提醒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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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南通市海门自来水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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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南通市 |
地址 |
****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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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朱建伟、倪希希 |
联系人 |
陶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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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513-****4060 |
电话 |
0513-****3366 |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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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5954/WZxNwqABMqitpwL59P7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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