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价条件
为进一步满足安宁商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食品供应(米面主食及干货制品类)的业务需求,现面向社会选聘具备米面主食及干货制品类供应资质的供货商。
依据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询价比选条件,安宁商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决定采用询价比选方式择优选定供货商。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提交资格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审查并参与本次询价比选活动。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安宁商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选聘米面主食及干货制品类供货商
(二)项目地点:安宁市
(三)项目概况:安宁商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开展米面主食及干货制品类供应、配送业务,拟面向市场选聘一家米面主食及干货制品类供货商。
(四)质量要求
本要求适用于所有为我方提供米面主食及干货制品类(包括但不限于:大米、各类面粉、各类干菜、各类坚果等)的合作供应商,所有合作单位须严格遵照执行。
1.资质与合规要求:供货商必须为合法注册的正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米面、干菜等销售相关、预包装食品销售等相关品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约责任的能力,杜绝个体无资质散户、无证作坊合作。需要预包装,标明厂家、生产日期、质保期等各类信息,所出售的所有批次的货品能够出具检测报告,在保质期内。询价人有权对任意批次自行抽样送检。
2.须提供近期的第三方产品检测报告(如农残、重金属、微生物等指标)及产品合格证,确保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如大米符合GB 1354,面粉符合GB 1355等)。
3.具备完善的食品经营备案,可常态化提供检验凭证、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安全承诺书等,无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记录、无行政处罚公示、无失信经营记录。
4.供货商需具备稳定、可溯源的固定采购源头,来源清晰、可追溯。
5.具有稳定可靠的进货渠道,经营多个品牌或多个品目的,须提供主要产品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供货合作协议或经销授权书。
6.所供产品应为正规企业生产的预包装食品,具有完整的生产许可和标签标识,不得供应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者的“三无”产品,不得供应来源不明的散装散货。
7.同一品目同期应供应同一品牌、同一等级、同一规格的产品,不得混装不同等级或以次充好;确需更换品牌或等级的,须事先书面报采购单位同意。
8.所有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国家及行业标准。
9.严禁使用工业硫磺、荧光增白剂、吊白块等非食用物质处理产品,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以硫黄熏蒸、染色等方式掩盖产品劣质、霉变或陈化问题。
10.严禁供应霉变、生虫、酸败、哈喇味及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严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
11.微生物及即食类制品指标按相应产品标准执行。无致病性细菌超标,无腐败变质、霉变、污染等质量问题,批次产品全部通过官方检疫检验,具备合格检测报告。
12.产品包装干净、密封、完好,无破损、无泄漏、无二次污染,包装标注清晰,包含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次、产地、保质期、储存条件、供应商信息等完整信息。
13.运输车辆具备合规资质、定期消杀,车厢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污染。
14.运输过程杜绝混运有毒、有害、异味物品,避免暴晒、高温、淋雨,保证到货时产品新鲜,避免风干变质问题。
15.到货后产品包装完整、批次清晰,无混批次、混等级供货情况。
16.主动配合我方及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抽样检测、台账核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质及台账资料。
17.具备稳定的产能及库存保障能力,可根据我方订单需求按时、按量供货,无无故断供、延期供货、减量供货情况,可保障高峰期、节假日正常供货。
18.严格执行供货质量约定,若到货产品出现变质、异味、超标、规格不符、检疫不合格、注水、掺杂掺假等质量问题,无条件退换货,并承担全部损失及合规责任。
19.建立质量问题应急处理机制,出现食品安全异常、批次不合格、溯源异常等问题时,第一时间配合我方召回、整改、排查,及时处理售后问题。
20.若供货的货品出现食品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供货方需承担全部责任。
21.如若供货方在供货的过程中未按照使用方要求进行供货致使出现质量问题需退换货,所有退货、换货均由供货方负责。
22.供货方未按照约定的质量、规格发货的,询价人有权要求其换货或退货处理,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供货方承担。
23.供货方未能按时按约定供货的,询价人可自行采购货物,同时供货方须承担相应责任。
(五)溯源资质:建立规范的购销经营台账和质量档案(保存期不少于3年),交付时,双方须当场抽取样品进行封存留样,以备质量追溯与检验。
(六)预估金额:约3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不超过30万元,按实际订单据实结算。
(七)服务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若合作期间实际累计结算金额达到最高预估金额30万元,则本合作协议自动终止,二者以先到者为准。当累计结算金额接近30万元限额时,询价人应及时向供应商发送限额预警通知;达到限额后询价人不再下达新订单。协议终止后,中选单位仍须对已供货的全部产品履行质量售后保障义务。
三、 产品质量与感官要求
(一)面粉
“精制小麦粉;质量达到国家标准;等级为国标精制小麦粉;粉质细腻,色泽自然。无杂质、无异味、无霉变。符合国家标准,无增白剂和其他非法添加剂;每袋5-25公斤的定型包装,包装标准:编织袋包装;包装袋标准符合国家GB/T 8946—2013的规定和要求;有合格的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包装袋坚固结实,封口或缝口严密;不破包,不渗漏。
(二)大米
1.产品需符合 DBS53/017-2023 等地方标准要求,色泽均匀、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水分、酸度等理化指标需符合标准限值。
2.需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如 GB 29921、GB 31607)的致病菌及微生物限量要求,确保无变质、无致病菌超标。
3.大米、小麦粉等主要原料需符合 GB 2715(粮食)等国家标准,生产加工用水需符合 GB 5749(生活饮用水)标准。
(三)干菜类
干制食用菌及其制品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菌及其制品》;坚果类、蔬菜干制品、粉丝粉条等应符合相应现行有效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
四、包装与标识要求
(一)包装完好
包装需清洁、完好无损,无污渍、无破损,能保证产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质量。
(二)标识清晰
包装上需清晰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期、生产厂家及地址、执行标准、生产许可证号(SC)等信息,标识需与实物一致。
(三)保质期要求
供货时,产品的剩余保质期需满足采购方要求(通常要求不少于原保质期的三分之二,或符合合同具体约定),严禁提供临期或过期产品。
五、检验与验收要求
(一)随货凭证
每批次货物需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及对应的送货单据,确保货、票相符。
(二)验收标准
采购方在验收时,需对产品的感官性状(色泽、气味、状态)、包装完整性、保质期及标识进行严格核对,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予以拒收或退货。
六、 交付与仓储要求
(一)交付质量
交付的货物需与采购订单的品类、规格、数量完全一致,严禁掺假、掺杂或替换。
(二)仓储与运输
供应商需具备符合产品储存条件的仓储能力(如防潮、防鼠、控温等),运输过程需符合产品特性要求(部分需控温运输),确保交付时产品质量无异常。
七、询价内容
(一)询价人
安宁商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询价内容
本次询价比选选聘米面主食及干货制品类供应商,中选单位与询价人签订《供货合同》。
报价人以基准价的固定下浮率进行报价,此报价为货至项目现场完税价(包括报价人所投产品的生产、采购、加工、运输、配送、税费、检验检疫、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的总和),报价下浮率≥18%。
(三)报名及获取报价文件时限
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17日
八、结算价核算
每月核算一次基准价,以供货上一个自然月,安宁市域内不少于3家符合条件的大型商超/正规农贸市场,同规格品类正常销售价格取算术平均值作为当月基准价;商超引流价、特价、处理品、临期产品不计入询价样本。询价人形成当月基准价后,应当书面告知中选供应商,供应商对基准价有异议的可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核。
九、报价人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
(一)报价人的有关资格
(1)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合法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要求:营业执照须涵盖相应的经营范围,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业务。
(二)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至今(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价人须具有2个及以上类似供货项目业绩;2023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业绩要求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成立时间较短无法满足业绩数量要求的,不满足本项资格条件。本项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复印件(含甲乙双方、合同签订时间、供货内容)/中选通知书等,必要时可附对应发票,未提供完整证明材料视为不满足业绩资格。
(三)资信证明: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报价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在不良行为记录期间,并提交近3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四)信誉要求:近三年无违约或不恰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承诺书;
(五)与询价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存在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报价。
(六)本次询价(□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报价要求
(一)投标人以基准价的固定下浮率进行投标报价,此报价为货至项目现场完税价(包括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采购、加工、运输、配送、税费、检验检疫、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的总和),报价下浮率≥18%。
(二)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为报价单位承担本项目的全部应付总金额,询价人不再额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三)所有报价均为含税价格。报价下浮率在整个服务周期内固定不变,未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不得变更。
十一、报价评审的标准和方法
(一)报价评审的标准
本次采用综合评选法,评审组结合供货内容方案、过往项目业绩、服务实施方案、售后保障能力等维度综合打分,综合得分最高者确定为本项目中选人。
(二)报价评审的方法
报价评审工作由询价人组建评审组,评审组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监督组由公司监事会人员2人及以上组成,负责对本次评审全过程监督。
十二、时间节点、地点
(一)获取报价文件的时间: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17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盖单位公章)****中心****楼招商办公室报名,并领取报价文件。
(二)提交报价文件的时间:获取报价文件之日起至2026年9月18日14时止,地点:****中心****楼招商办公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询价人将不予受理。
(三)报价文件份数:纸质版壹份,电子版壹份(U盘/光盘);纸质与电子版一同密封于密封袋内,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评审时间:2026年9月18日14时开始。地点:****中心****楼招商办公室。
(五)异议期:报价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结果公示后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询价人提出。地点:****中心****楼招商办公室。
(六)中选通知书:待异议期满后,次日向中选人发送中选通知书。
(七)签订合同时间:中选人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0个日历天内。
十三、媒介
本次询价公***网(www.****.com)发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前往以下地址咨询或电话联系:
地 址:****中心****楼招商办公室
联系人:李丽
电 话:177****7159
安宁商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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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6038/RkR2pKABni4p5U9XRqI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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