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司生产线持续稳定运转,严格落实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夯实原材料供应链保障能力,防范物料断供带来的生产经营风险,实现企业降本增效的管理目标,依据《生态环境法典》《固废十条》等相关政策规定,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拟就生产所需粉煤灰 Ⅰ、粉煤灰 Ⅱ、脱硫石膏物料采取直接采购方式。 现阶段,原有合作模式在供货稳定性、成本控制方面均已达不到生产经营要求,存在生产线因原材料短缺造成限产、减产的风险。为有效化解原材料保供压力,减少中间流转环节,充分挖掘源头固废资源优势,经业务部门实地调研、综合研判,拟变更采购模式,直接向物料产出源头单位宁夏电投银川热电有限公司采购粉煤灰 Ⅰ(炉渣)、粉煤灰 Ⅱ 及脱硫石膏。由宁夏电投银川热电有限公司委托具备运输资质的承运单位负责物料全程配送,将物料直接运送至我司厂区指定卸料点,可根据公司生产计划动态调整供货数量,做到按需保供,切实提升供应链安全性、可控性。本次直接采购执行补贴价格标准为:粉煤灰Ⅰ(炉渣)3.8元/吨,粉煤灰 Ⅱ、脱硫石膏7.6元/吨。现将该直接采购事项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本次直接采购事项存在异议,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我司业务管理部门如实反映情况,反映问题请提供真实有效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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