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会员:
受中储粮集团湖北分公司委托,***网定于9月9日组织稻谷购销双向竞价专场交易,有意向的会员请登录“***网”(www.****.com)点击首页菜单栏中的“粮油交易”选择专场参与交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醒
购销双向竞价交易(即购销价差竞价),是指中储粮直属企业(以下简称“委托方”)与竞价中标方(以下简称“中标方”)通过一次交易实现同等数量粮油采购和销售同步完成的交易模式。竞价参与方只对采购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采购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对应的销售标的物同时成交。采购价格以竞价结果为准,销售价格按照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不变。
竞价参与方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交易细则和交易清单,审慎评价市场和政策风险、自身风险承担能力,自主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并自行承担参与竞价后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本次购销双向竞价交易类型为以销竞采,交易完成后,***网同时签订同等数量粮油的采购、销售合同各一份。
拟参与竞价的会员对本次购销双向竞价交易如有疑问,可向中储粮集团湖北分公司工作人员咨询详情。
联系人:阮士青联系电话:027-****9609
二、交易安排
交易时间:2026年9月9日10:00开始
品种:稻谷
数量:2561吨
标的交收地:详见交易清单
联系人:
中储粮鄂州直属库有限公司柯学武电话:139****8358
具体交易数量及调整变化情况等,详见“***网”网站即时交易公告、交易清单。
三、交货时间、价格及质量标准约定
(一)交货时间
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的履约期限和出入库作业期限详见交易清单。
(二)交易价格
1、采购价格是以竞价方式产生(竞拍底价详见交易清单),交货地点为委托方指定地点,价格类型为散粮到库价。竞价每次每吨递减5元,每个交易节1个标的,时间为90秒,价格最低者中标。
2、销售价格为清单公布价格(详见交易清单),交货地点为委托方指定地点,价格类型为卖方散粮汽车板价,无水、杂增扣量。
(三)交易粮食生产年限、产地和质量指标
1、轮出销售粮食。详见交易清单,质量以仓内实物为准。中标方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使用,不得将其作为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或中央、地方政府储备粮重新销售给收粮单位入库,否则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方承担。
看样时间:9月7日-9月8日 8:00-17:00
有意向竞买的会员,须提前实地查看粮食实物质量和路况、出库条件等,自主确定是否购买,粮食成交后即视同了解并认可粮食质量,不得再对粮食质量提出异议,并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和市场风险。
2、轮入新粮质量要求。粮食必须为2026年产新粮,详见交易清单。中标方不得向中储粮直属企业销售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或中央、地方政府储备轮出粮,销售的粮食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否则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方承担。
3、质量争议。双方如有质量争议,可申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复检,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四、保证金、粮款汇款账户和资金结算
(一)***网实行保证金制,有竞价意向的会员参与交***网会员资金账户内预交足额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网进行交易。销售和采购合同交易保证金各10元/吨,销售合同履约保证金200元/吨,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100元/吨,共计320元/吨。
(二)***网已启用中国工商银行的托管服务,***网托管账户(查看位置:***网后,财务管理—我的资金账户),请参加交易的会员按以下汇款信息汇入竞价保证金及货款。
收款单位账户名称:参与竞拍会员(自己的)企业名称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德外支行
银行账号:参与竞拍会员企业(自己的)托管账号
银行行号:1021 0000 0136
银行所属区域:****城区
(三)本场次暂时免收交易手续费,但在交易中出现违约行为的,违约数量对应的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将全部扣除。
(四)竞价成交后,系统即时根据交易标的数量、价格等信息自动生成电子合同。电子合同一经生成,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署电子签章后,合同方可执行。
(五)采购合同的执行实行“先货后款”。委托方在合同规定的入库期内按到货批次逐批确认、逐批付款;中标方车到委托方指定库点检验合格并卸货入库后,委托方按质量要求约定的扣量办法折合标准品后结算数量凭中标方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支付货款。
(六)销售合同实行“先款后货”。委托方在合同规定的出库期内按到款进度发货,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
购销双向合同,采购和销售为关联合同,其中一笔合同部分或全部违约,另一笔对应合同未执行的数量也视作违约,并同时扣除两笔合同未执行数量的履约保证金;针对已执行完其中一笔合同,另一笔存在违约情况的,扣除未执行数量履约保证金。中标方对于承运粮食,应优先选用各类专用粮食运输工具,采用非专用运输工具应当有必要的铺垫物和防潮湿等设备,保证粮食不被污染;不得使用被污染的运输工具或包装材料运输粮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运输。 中储粮直属企业销售合同: 1.本合同粮食出库后,中标方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使用,不得将其作为最低收购价粮或中央、地方政府储备粮重新销售给收粮单位入库,否则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方承担。 2.中标方认可出库粮食质量符合国家储备标准,最终质量****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出库检验报告为依据,中标方不得对质量提出异议。 3.本合同的粮食经中标方流入市场后,由于质量问题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方承担,与卖方无关。 4.***网***平台直接支付给中储粮直属企业。 5.中标方必须于合同交货截止日期前将货款付清,否则视为违约。 6.本批粮食出库执行水分增扣量:即水分低于国家标准(13.5%)的,每低0.1%增量0.125%,水分每高于国家标准(13.5%)的,每高0.1%扣量0.125%。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以中储粮直属企业实际接收库点库内地磅计量为准。 7.若该批粮食未获得国家2028年轮换计划批复或发生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本销售合同自动终止,仅向中标方退还履约、交易保证金本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8.双方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9.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双方上级单位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卖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事项
(一)参与交易方须承诺向中储粮销售的粮食来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非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陈粮或中央、各级地方政府储备轮出陈粮;参与交易方须承诺从中储粮采购的粮食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使用,不得流转或销售用作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食或中央、各级地方政府储备粮食。严禁参与交易方涉及以陈顶新、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转圈粮”等违规违法行为,严禁参与交易方涉及危害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等行为。
对存在上述行为的会员,***网有权依照《***网会员暂行管理办法》等平台规则,采取提示、劝告、扣除或划转保证金、取消会员资格、降低信用评级、加入黑名单、限制或终止部分或全部服务等措施,违约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并赔偿守约方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收益损失、索赔、任何花费(包括但不限于采取补救措施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因遭受行政执法而支出的罚款与费用等)。
(二)***网会员并缴纳会员服务费。为确保会员交易正常进行,请参加交***网查看应用,***网服务电话。因个人操作问题导致无法正常交易的,***网概不负责。***网登录方式为两种:通过短信验证码或密钥方式登录交易。对于列入中储粮系统黑名单客户,予以剔除交易资格。
(三)竞价成交后,成交合同、双方的粮款收付、交割、结算等所有与合同执行相关的行为必须通过“***网”在线进行,否则导致保证金无法释放的后果由企业自负。
(四)交易合同、结算清单、款项收付相关单据,***网站系统自动生成,并支持打印,会员可根据需要自行操作。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附件中《中储粮集团湖北分公司稻谷购销双向竞价专场交易细则》(2026年9月9日试行)***网有关规定执行。
***网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400****866
传真:010-****2166
附件:《中储粮集团湖北分公司稻谷购销双向竞价专场交易细则》(2026年9月9日试行).docx
附件:***网2026年9月9日湖北分公司稻谷购销双向竞价交易清单.xls
***网
2026年9月7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6064/QQbWe6ABLRKCxEZfHcpp.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