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格新电力凤阳县明中都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绿色低碳能源应用厂区屋顶5.98MW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小格新电力凤阳县明中都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绿色低碳能源应用厂区屋顶5.98MW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JG2026-Z12-09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日期:2026年10月10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华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叁佰伍拾伍万零伍佰陆拾贰元零壹分(小写:3550562.01元)
工期:50日历天内通过供电公司验收、并网,***网验收报告
项目经理:陆丽霞
证书名称及编号: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皖1342024202500520)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国宏电气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叁佰陆拾万元整(小写:3600000.00元)
工期:50日历天内通过供电公司验收、并网,***网验收报告
项目经理:李中伟
证书名称及编号: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皖1342022202403225)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莱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叁佰玖拾伍万零肆佰零柒元叁角(小写:3950407.3元)
工期:50日历天内通过供电公司验收、并网,***网验收报告
项目经理:蔡丽
证书名称及编号: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2342021202215173)
公示期:自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异议,联系人:卜旭东,联系电话:136****2650。应急客服电话:0551-****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联系人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提出异议的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对象的投标人的名称;
③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和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⑥提出异议的投标人是法人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异议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2)有下列情形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
①书面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②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③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三、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城****楼业务室
联系人:卜旭东
电话:136****2650
四、发布媒介
“***平台”(www.****.com)、“***平台”(www.****.com)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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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6093/KhvdLqEBLRKCxEZfHxf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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