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人民检察院检务工作区改造项目磋商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临泉县人民检察院检务工作区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GN2026-Z05-059
3.采购人:临泉县人民检察院
4.采购代理机构:阜阳中临全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采购预算:367038.82元
7.最高限价:367038.82元
8.采购需求:临泉县人民检察院检务工作区改造项目,改造内容主要包括高清审讯主机、全景摄像机、特写摄像机、环境监测显示屏等设备的采购以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设备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9.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信息);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限: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28日15时00分
2.获取方式:请潜在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企业介绍信(授权书或介绍信须包含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37****@****.com邮箱,并联系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78****2004。未按规定时间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8日15时00分。
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安****大道****号****楼东侧B218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临泉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安徽省临泉县S102道北侧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阜阳中临全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大道****号****楼东侧
联系人:王凯旋
联系电话:178****2004
联系电话:1785616200
七、其他事项说明
磋商公告发布媒介:***平台(www.****.com)、***平台(www.****.com)、***网(https://www.****.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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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6093/WkRgpKABni4p5U9XBZZ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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