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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北化院有限公司2026年干式化学过滤器框架协议招标采购(KB8)实验室辅助设备招标公告

15小时前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北京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北化院有限公司2026年干式化学过滤器框架协议招标采购
省份/直辖市 北京 所属地区
采购单位 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方式
更多联系方式 王子英 134****2317 135****5008 133****0976 更多联系方式(21个)
代理机构 北化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方式 李光 010-****4242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化院有限公司2026年干式化学过滤器框架协议招标采购(KB8)实验室辅助设备(招标编号:NWZ260928-3833-137235) , 招标人为 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实验室辅助设备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北化院有限公司2026年干式化学过滤器框架协议招标采购(KB8)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实验室辅助设备 1.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提供近五年内具有实验室同类型业绩至少5个,提供可以证明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内产品名称必须标明为干式化学过滤器或者排风废气处理装置),须提供相应业绩合同的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合同复印件均视为无效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还应包括:风量信息、项目名称、关键技术参数、技术协议等。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5 其他要求。

(1)1、满足《干式化学过滤器框架协议料表》的技术参数要求。 2、满足《干式化学过滤器框架招标技术要求文件》,*号项为实质性条款,必须满足。 3、提供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针对过滤效率和风阻的检测报告。 4、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干式化学过滤器填充催化氧化吸附催化剂的净化效率、再生次数及再生效率承诺书。 5、料表必须逐一选型响应报价,且为同一品牌或生产商的产品。报价缺项及两个及以上品牌或生产商(含两个)响应否决投标。 6、《干式化学过滤器数据表》为必须应答项,技术要求参数均需以实际参数响应(具体数值),不得以“满足或满足要求”来简单应答,须投标人填写后盖公章,否则视为无实质性响应 。 7、***平台现场照片,***平台能够满足设备参数(包括设备阻力,设备过滤气体能力)检验论证,可以模拟满足实际应用的参数,包括设备实际应用的风量、风速、标样气体浓度等皆必须与真实设备实际应用环境相吻合或者接近,***平台最近批次出具的检验报告。 (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接到买方需求后,在24小时内给予响应。如有需要,48小时内提供现场服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9月17日16时0分 至 2026年9月22日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平台https://****.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中心,联系人朱柏睿。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平台https://****.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28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平台https://****.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9月28日9时0分。

开标地点:***平台https://****.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平台http://www.****.com)、***平台https://****.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平台https://****.com)、***平台https://www.****.com***平台https://****.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平台https://****.epec.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com

8.投标说明

(1)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786; (2)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答疑等相关事宜。 (3)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平台系统中发布,***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心

联系人: 李光 联系人: 朱柏睿

电 话: 010-****4242 电 话: 010-****4626(如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

电子邮件: li****@****.com 电子邮件: wz****@****.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6 年 9 月 17 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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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6116/GQ1irqABLRKCxEZf1Ld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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