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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煤炭地质局党委关于落实总局党委设备租赁第二专项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2026-05-18招标预告-意见湖北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落实总局党委设备租赁第二专项巡视组反馈意见
省份/直辖市 湖北 所属地区
采购单位 中煤湖北地质局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方式
更多联系方式 郭松民 150****1061 耿聪 158****0658 王波 136****0735 更多联系方式(9个)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总局党委设备租赁第二专项巡视组于2025年11月27日至12月31日,对湖北局党委开展了设备租赁专项巡视,2026年1月29日反馈了专项巡视意见,指出了湖北局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湖北局做好专项巡视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湖北局党委对专项巡视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整改问题台账,精心组织落实整改工作,经过2个多月的集中整改,专项巡视反馈的问题整改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26年3月26日湖北局党委第3次专题党委会对湖北局党委《关于落实总局党委设备租赁第二专项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进展情况报告》进行了审定。3月27日在总局党委巡视办督导下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现将整改进展情况具体公示如下。

一、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2026年2月2日湖北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湖北局的设备租赁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局班子及班子成员要坚决扛起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坚持标本兼治,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以此次设备租赁专项巡视整改成效推动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2026年3月18日湖北局党委召开第3次党委(扩大)会议,对湖北局设备租赁相关制度重新修订进行了前置审议。2026年3月19日湖北局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召集整改主要相关部门,听取整改情况进展汇报,研究解决整改中存在难题,持续推进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湖北局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其他班子成员和局长(总经理)助理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设备租赁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日常工作。

在整改工作中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纪委书记严格履行监督责任,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落地,有效形成巡视整改监督合力。

湖北局党委研究制定《关于落实总局党委设备租赁第二专项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整改工作总体要求、组织机构、工作安排、整改措施与分工,依据巡视反馈的23项具体问题,建立了包括具体问题、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在内的专项巡视整改工作台账。局党委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整改推进汇报,分析专项巡视整改推进情况,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截至3月26日,巡视反馈的2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0个;制定的55条整改措施,已完成48条;巡视移交的0件问题线索,巡视移交的0件信访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整改结果

1.理论学习不深入不全面。对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以及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和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学习不够系统深入,未能做到及时跟进、全面覆盖。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已建立“第一时间”响应机制,理论学习实现“三个到位”:一是责任到位。党委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实现全时段动态跟踪;二是内容到位。聚焦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及《求是》重要文章,确保内容精准;三是时效到位。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学习,并及时开展研讨交流,确保理论学习及时深入、入脑入心。

2.理论联系实际不紧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26”“11·6”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发展战略、推进重点工作的具体思路和有效举措上存在差距。未根据湖北局实际,特别是结合地勘能力建设、风险防控、高质量发展要求进行针对性研究部署,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不够显著。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1.湖北局党委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构建了全链条的政治理论学习闭环。实现了理论学习与中央精神同频同步、无缝对接,确保上级决策部署第一时间传达到位、学习落实到位,有效提高了政治站位与思想自觉。2.学习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显著提升。通过系统性研学与专题化研讨,推动了理论学习入脑入心、落地生根,领导干部战略思维与决策水平进一步提高,形成了“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的良好局面。3.2026年以来,湖北局党委始终坚持和践行“四下基层”工作制度,党委书记带头深入基层一线、深入项目现场开展调查研究3次,切实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抓实。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8次,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持续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4.湖北局党委聚焦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多次研究部署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和装备能力提升以及“援疆找矿攻坚战”实施方案等工作,为事业长远发展夯实基础。三个子规划已经成稿,待审定后印发执行,紧扣总局战略与核心业务,明确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方向,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3.“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存在偏差。制度规定与执行脱节,如湖北局未按照《设备内部调拨与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将大型设备租赁事项纳入“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决策标准不科学,未结合实际科学界定大额资金决策标准,如物测队2024年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设定限额(1,000万元/500万元)远高于其常规项目合同额(单项合同额均未超过200万元),导致制度悬空,未能实现对核心业务风险的实质性管控。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1.已启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修订工作,完成修订草案,明确将大型设备租赁纳入“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同步部署各直属单位开展修订,要求其合理设定大额资金决策标准。目前正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待意见汇总后进一步修改完善。2.制度正式印发后,将组织宣贯培训,确保长效落实。

4.责任体系与考核机制不健全。责任主体虚化,湖北局未明确设备租赁全周期管理责任主体,管理责任不清晰、未压实。考核机制空转,现行《设备管理实施细则》设定的考核指标缺乏可量化的具体标准,且未建立考核结果与绩效薪酬、评优评先等挂钩的刚性机制,偏重于事后的事故责罚,正向激励缺失,未能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1.2026年3月23日,局设备管理部门重新修订的《设备管理办法》(鄂煤地集团发〔2026〕43号)中已明确设备租赁全周期管理责任主体和职责分工,设定可量化考核指标,将设备使用率、完好率等纳入考核。2.在《设备管理办法》(鄂煤地集团发〔2026〕43号)中建立了机制,考核结果优秀的单位,按规定予以加分,加分上限不超过5分,加分结果计入安全管理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单位,按规定予以扣分,扣分结果计入安全管理年度考核,情节严重的可直接下调考核等级。3.每年组织开展1次设备管理制度执行检查,重新修订了《设备内部调拨与租赁管理办法》,强化主体责任与考核机制。

5.应急管理体系不完善。针对设备租赁业务中可能出现的承租人违约、设备损坏、突发安全事故等情形,多数单位未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应急响应流程和责任划分不明确,风险应对能力不足。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1.2026年3月25日起草完成了《设备内部调拨与租赁管理办法》,明确设备租赁全周期管理责任主体和职责分工,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与操作规范,确保制度全面覆盖、有效衔接。计划于4月通过法审并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后下发执行。2.在《设备内部调拨与租赁管理办法》以附件形式增加“设备租赁应急管理预案”,明确了各类风险识别和预防措施。3.要求各单位结合具体项目制定专项应急措施,明确设备出租与租赁应急处置责任人及联系方式,所有措施局安全环保监察部备案。

6.制度宣贯与执行保障不到位。制度传导效果不佳,湖北局未组织全级次的制度解读、流程培训和风险警示教育,导致基层单位和一线人员对管理要求理解不深、把握不准执行存在偏差;在装备更新计划中,未能同步落实操作、维护人员的系统培训,专业人员储备与装备升级不匹配,制约了制度有效执行与设备效能发挥。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1.2026年3月23日,局设备管理部门重新修订《设备管理办法》(鄂煤地集团发〔2026〕43号)。同时已制定年度制度宣贯培训计划,拟于6月、12月组织开展制度宣贯工作。2.已将装备操作人员、维护人员培训方案纳入《设备管理办法》(鄂煤地集团发〔2026〕43号),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实施。3.2026年3月,各单位均按要求制定一线作业人员培训计划,并建立培训效果评估机制,通过理论考试、实操考核等方式检验培训成效。

7.定价机制不科学不规范。设备出租定价缺乏公允性和动态调整机制,部分设备出租前未按规定履行专业评估程序,仅凭经验估算定价,如125队出租XY-44钻机前未履行评估手续,物测队2023年至2025年设备出租价格仍沿用2017年标准,未能随市场行情及时调整。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1.2026年2—3月,已完成对现有出租设备的全面调查核实,重点核查评估程序履行、定价依据等情况,深入剖析问题产生根源,形成专项核查报告。2.2026年3月,湖北局在修订完善的《设备管理办法》(鄂煤地集团发〔2026〕43号)中,新增承租方准入审核相关条款,明确审核内容、流程及责任边界,并同步建立承租方信用评估体系,对承租方资质、信用状况实施分级管理。2026年3月10日,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租赁及设备租赁评估管理的通知》(鄂煤地集团函〔2026〕5号),对设备租赁评估工作标准进行细化规范。

8.闲置设备盘活不力。对闲置设备缺乏有效盘活手段,资产利用率低,如物测队2025年物探、测绘自有设备使用率分别仅为29%和52%,其原值100万元的声频钻机以及182队水平定向钻机长期闲置,未能创造效益。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1.2026年4月7日,局设备管理部门联合资产财务部制定并下发《关于开展设备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于2026年4月25日前完成“设备资产清查登记表”上报,表格须经本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资产财务部负责人及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确保设备资产数据真实、账实相符。2.通过本次全面清查,准确摸清中煤湖北(湖北局)设备资产底数,为后续通过内部调拨、合规出租、规范处置等方式盘活闲置设备、提升资产使用效益提供坚实依据。3.2026年3月,在修订完善的《设备管理办法》(鄂煤地集团发〔2026〕43号)中,已建立自有装备绩效后评价机制。通过常态化开展装备使用效益分析、运行效能评估及维护保障复盘,精准查摆低效使用问题并逐项落实优化措施。

9.承租方准入审核不到位。对承租方的资质与信用审核把关不严,如物测队对外出租8台套设备前,未履行承租人主体资格、经营资质及信用状况审核程序。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1.2026年3月,湖北局在修订完善的《设备管理办法》(鄂煤地集团发〔2026〕43号)中,新增承租方准入审核相关条款,明确审核内容、流程及责任边界,并同步建立承租方信用评估体系,对承租方资质、信用状况实施分级管理。2.各单位严格遵照制度要求,落实设备出租前审查工作,对承租方主体资格、经营资质及信用状况开展严格核查,规范收集并留存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确保源头管控合规、全过程可追溯。

10.采购计划与执行不符。采购实施未严格遵循计划,实质内容发生变更,如勘查院“中国黄金内蒙古公司2023年钻探工程施工”、新疆天河“第三师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等项目采购计划为设备租赁,但实际招标内容却包含工程施工等业务。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1.2026年3月已完成了《采购管理办法》的修订,对采购流程进行了修改完善,细化了操作流程与标准,明确要求严格落实各环节审批要求,计划于4月通过法审并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后下发执行。2.自2026年1月1日起,***网***平台实施,审核记录与资料归档全部实现电子化。3.2026年3月9日—15日局企业管理部组织对所属各单位经营及采购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从机构设置、决策程序、预算管理、计划管理、资料归档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核查,就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了整改时间和整改措施。4.2026年3月30日局企业管理部对所属单位负责人和经营部门全体人员进行合规经营培训,对相关业务的操作和应对预案进行了明确。

11.采购文件编制与评审不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内容不全,如物测队、新疆天河等多个设备租赁项目的招标文件,存在关键条款缺失(如履约保证金退还节点不明、缺少质量验收标准)和技术要求模糊(设备参数描述不清)等问题,影响投标质量与后期履约。采购过程文件内容不全,部分项目的评标报告、定标请示等关键决策文件中,缺少供应商报价等核心信息,决策依据的完整性与透明度不足。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1.2026年3月已完成了《采购管理办法》的修订,对采购流程进行了修改完善,细化了操作流程与标准,明确要求严格落实各环节审批要求,计划于4月通过法审并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后下发执行。2.自2026年1月1日起,***网***平台实施,审核记录与资料归档全部实现电子化。3.已在新修订《采购管理办法》附件中修订了采购过程文件内容标准模板,对采购项目的评标报告、定标请示等关键决策文件,增加供应商报价等核心信息,提高决策依据的完整性与透明度。

12.供应商管理不严。对分包方的资质审查与过程管理不严,如新疆某补充勘探项目,将8万元的钻孔施工任务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个人,工程款以设备租赁方式结算。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1.2026年3月已完成了《中煤湖北地质局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的修订,进一步完善了供应商准入标准,计划于4月通过法审并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后下发执行。2.待制度下发后,计划由企业管理部组织于4月份生产经营例会召开期间开展一次招投标管理培训。

13.采购档案管理有明显短板。采购档案归档不完整、不规范,普遍缺少投标人关联关系查询资料;未留存招标公告、结果公示等佐证材料;基础公司2023年度汉江航道项目设备租赁采购档案中缺少非中标人投标文件。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1.2026年3月已完成了《采购管理办法》《供应商管理办法》等的修订,对采购流程进行了修改完善,细化了操作流程与标准,明确要求严格落实各环节审批要求,计划于4月通过法审并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后下发执行。2.自2026年1月1日起,***网***平台实施,审核记录与资料归档全部实现电子化。

14.合同管理有漏洞。合同内容约定不全,如基础公司北京地铁17号线项目设备租赁合同,未约定退场验收、残值评估及逾期返还违约责任,维权缺乏依据。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1.2024年以来,中煤湖北先后制订印发《合同审核工作指引》《合同法律审核办法》(鄂煤地集团发〔2024〕22号、〔2025〕46号),全面加强合同审核,除要求所属单位合同法律审核100%以外,中煤湖北根据管控需要,进一步压降各类合同上报审核的额度标准。截至目前集团法律合规部共计组织开展合同法律审核63件,其中,驳回1件,废弃1件。2.中煤湖北印发了《关于规范使用标准合同模板的通知》(鄂煤地集团发〔2024〕71号),要求所属单位规范使用合同模板,并组织对所属单位合同审核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下一步结合检查情况和合同模板使用情况,集团将对合同模板进一步增加和修正。

15.成本预算编制不严谨、不准确。设备租赁成本预算未能紧密结合实际业务合同进行科学测算,编制粗放,脱离实际。如125队南宁吴圩机场项目设备租赁成本预算,未按甲方合同明确的设备型号、台数、租期及单价进行分类细化编制,而是简单合并计算,导致预算金额(1080万元)大幅高出合同定价(744.24万元)达335.76万元。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1.2026年3月已完成了《采购管理办法》的修订,对采购预算的编制进行了修改完善,细化了操作流程与标准,明确要求严格落实各环节审批要求,计划于4月通过法审并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后下发执行。2.自2026年1月1日起,要求各单位在实施采购时,必须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开展市场调研,确保调研充分、内容完整、方式多样、价格真实,且保障有效竞争。3.自2026年1月1日起,各单位采购预算报经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时,必须由需求部门、财务部门和生产技术部门等会签或审核完成,否则不予提交招标采购领导小组。

16.大额资金支付管控不严。对大额资金支付的审批决策把关不严,均未按规定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通过召开财务座谈会、开展资金支付自查与问题核实,对违规问题督促整改、追责教育,强化制度执行:1.2026年3月4日,通过召开财务座谈会,对加强大额资金审核、加强财务监督进行了再强调。2.各单位同步开展设备租赁大额资金支付自查自改,3.对自查发现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并组织“三重一大”及大额资金支付管理制度宣贯学习,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

17.落实总局纪委《2025年度项目管理监督实施方案》工作要求不扎实。主要依靠各单位自查,深入基层单位、施工项目一线开展实地检查少;监督检查不细致,巡视组现场抽查5个重点项目,发现采购文件编制不规范1个问题,湖北局纪委未发现上述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2026年3月6日,纪检部召开整改推进会,对整改提出具体要求,目前,整改工作取得成效。1.2026年3月10—11日局纪委书记带队赴基础公司项目和一八二队项目开展现场一线大监督检查,共发现项目廉洁风险防控宣贯不到位、“12个严禁”挂牌落实不到位、廉洁文化理念氛围不浓3项问题,并督促项目整改落实,已全部整改完成。2.2026年3月10日,下发《湖北局纪委关于开展项目管理监督“回头看”的通知》,正在对2025年以来新建重大项目开展“六大风险点位”分段监督“回头看”,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类似应发现未发现问题,是否存在监督走过场、举措不实、虚假整改等情况。

18.项目监督重点不够突出,关键环节把控不力。未将设备租赁管理纳入日常监督重点,对招采、合同签订、租金支付、效能评价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把控不够,对租赁设备使用状况缺乏跟进,监督精准性和长效性存在不足。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1.局纪委已将设备租赁管理纳入2026年度纪委项目监督台账,对设备租赁开展月度报告工作,作为项目重点监督的环节纳入常态化长效管理。2.2月-3月已与安全部门开展了自建房、项目一线现场联合了2次监督检查,重点查看了设备租赁使用情况是否落实整改要求,是否按照设备租赁相关办法合规开展租赁等情况,后续将持续加强设备租赁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19.未实现内容全涵盖、对象全覆盖、责任全链条的要求,与设备管理、招采、财务、审计、法务等部门协同监督联动机制不顺;未建立设备租赁管理监督问责机制,对重点项目和基层一线的监督多停留在听取汇报层面,缺少实际核查、过程穿透,难以发现潜在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1.局纪委充分运用大监督机制,协调各方力量推动落实。已于2026年2月26日召开巡视整改大监督工作协调工作会议,会上对各部门负责整改中的问题进度进行了沟通,并就整改工作推进开展协调,推动后续整改措施落实。2.已对纪委书记项目联系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各单位纪委书记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认了联系点,同时让一线项目监督员参加总局“纪委书记上讲台”活动会议,围绕如何更好地开展项目监督、宣贯廉洁文化理念、发挥监督作用来提升项目监督质效。利用纪检工作例会,对纪检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提高纪检人员发现问题的能力。

(二)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发展导向制约主业发展。发展中存在重规模轻质量、重短期轻长远的倾向,过度追求项目数量和营收规模扩张,核心主业资源投入不足,在地勘主业发展成效、核心技术突破、自主施工能力提升等关键环节存在明显差距,落实行业转型及总局强化核心功能建设的要求不到位。目前单位除物探类设备外,无其他重大地勘装备,钻探领域专业人才短缺,钻探类项目施工完全依赖分包,自主地勘能力建设资源投入不足,与高质量发展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整改结果:取得阶段性成果,持续整改。1.2026年1月13日总经理办公会议明确,将“十五五”地勘能力建设(装备)专项规划列为重点工作,要求于2026年5月底前完成。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已完成前期调研与需求分析,明确钻探、物探等装备配置方向,并于2026年3月13日将本单位“十五五”拟购置设备清单报送至中煤湖北(湖北局)设备管理部门。2026年3月17日,局设备管理部门已初步编制完成“十五五”地勘能力建设(装备)专项规划草案,目前正按照局领导指示要求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2.已初步确定“十五五”重大地勘装备的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其中节点地震仪3000道(型号:中科深源Allseis-1C,预算600万元)、井矿盐钻井钻机(型号:ZJ400,预算2150万元)。相关市场调研工作正在推进,待“十五五”地勘能力建设(装备)专项规划获批后,将按计划实施设备购置。3.2026年3月11日,国家应急救援大地特勘新疆区域队在乌鲁木齐正式揭牌成立。首批11名人员已陆续入队参训,后续将根据工作安排分批派员参加培训。

2.贯彻落实总局工作部署有差距。落实总局《地勘能力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地勘装备大规模更新行动方案》迟缓,统筹协调机制不健全,未建立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未能结合本单位设备老化、自主施工能力薄弱等实际研究制定系统性、针对性举措,未有效转化为发展实效。

整改结果:取得阶段性成果,持续整改。1.2026年2月10日,成立地勘能力建设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冀涛、党委副书记、局长刘军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并明确了各成员职责分工。2.2026年3月,局设备管理部门结合总局两项行动方案,编制完成湖北局“十五五”地勘能力建设(装备)专项规划草案,目前正按照局党委要求修改完善。

3.落实整改责任不到位,成效未达预期。2023年常规巡视指出“设备老化”问题,湖北局整改措施未见实效,截至2025年11月底,全局设备成新率不升反降,由2022年末的30.97%进一步下滑至18.78%,老化趋势加剧,自主施工设备支撑能力有限,与总局提升地勘能力建设要求和巡视整改预期存在差距。

整改结果:取得阶段性成果,持续整改。1.已编制完成“十五五”地勘能力建设(装备)专项规划草案,明确计划购置地勘装备28台/套、淘汰老旧设备17台/套。通过装备更新升级与老旧设备淘汰处置,预计“十五五”末全局自有设备新度系数将提升至44.52%。2.待“十五五”地勘能力建设(装备)专项规划获批后,将严格按照规划方案建立整改及工作台账,实行分年度推进设备购置与淘汰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无。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集中整改阶段,湖北局党委设备租赁专项巡视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湖北局党委将持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国资国企改革及设备资产管理重要论述,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后续整改,巩固拓展整改成果,以高质量整改推动设备租赁管理规范化、资产效益最大化,引领全局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武装与责任担当

持续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化“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构建理论学习、贯彻落实、成果转化闭环机制,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及总局决策部署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落地见效。健全党委领导设备租赁工作责任体系,压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将设备资产管理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调度推进。聚焦主责主业与地勘能力建设,把设备更新、资产盘活与“十五五”规划深度融合,强化战略引领,以政治担当保障国有资产安全高效运营,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

(二)从严规范管理,提升设备租赁治理效能

健全设备租赁全周期管理制度体系,完善设备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明确全流程责任主体、操作标准与考核机制。严格承租方准入、资产评估、定价审核、合同签订、退场验收等关键环节管控,杜绝无评估定价、合同条款缺失、以租代管等问题。强化闲置设备清查盘点,建立动态台账,通过内部调拨、合规出租、依法处置等方式提升资产利用率。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提升风险应对能力。加强制度宣贯与业务培训,推动基层一线熟练掌握流程要求,实现设备租赁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从源头防范合规风险与资产流失风险。

(三)严格财务管理,筑牢资金资产安全防线

提升设备租赁预算编制科学性,精准匹配项目实际,杜绝预算粗放、超预算支出。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将大型设备租赁、大额资金支付等事项纳入决策清单,规范审批流程,确保程序合规、痕迹完整。加强合同、资金、结算全流程监管,规范财务核算与费用列支,杜绝违规结算、资金支付把关不严等问题。健全采购档案管理机制,确保文件完整、归档规范。建立设备资产财务与业务联动核对机制,定期开展专项核查与审计监督,保障账实相符、业财一致,切实维护资金资产安全。

(四)强化纪委监督,健全大监督工作格局

坚守政治监督定位,将设备租赁管理纳入日常监督重点,紧盯招采、定价、合同、资金等关键环节,开展穿透式、常态化监督。完善纪检与安全、财务、审计、法务等部门协同联动机制,畅通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成果共用渠道,形成监督合力。聚焦项目一线,深入开展现场监督与回头看,及时发现并纠治虚假整改、监督走过场等问题。严格执纪问责,对违规违纪、履职不力等行为严肃追责,用好典型案例开展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强化震慑效应,以有力监督保障设备租赁制度刚性执行、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五)巩固整改成果,构建长效常治机制

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对已完成整改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严防反弹回潮;对长期坚持任务紧盯不放、持续推进,确保清仓见底、改出实效。针对巡视暴露的制度短板、管理漏洞,健全设备资产管理、采购招标、合同管理、风险防控等长效机制,实现标本兼治。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将整改成效与绩效考核、评优评先、干部任用挂钩,推动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以巡视整改长效成果赋能地勘能力提升,助力湖北局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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