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招标采购网
全国 切换省份
现在关注公众号,免费订阅环保招标关键词去订阅

东方石化储运部可移动活性炭设施202607设备

2026-07-27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海南 - 东方市 关注

基本信息

省份/直辖市 海南 所属地区 东方市
采购单位 东方石化储运部 项目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东方石化储运部可移动活性炭设施202607设备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东方石化储运部可移动活性炭设施202607设备

可移动活性炭设施\去除效率≥97%/尾气排放浓度≤120mg/m3,数量4台

2026年8月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成立需满三年。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4.投标人所提供物资需满足本计划要求,并要与原设备完全匹配。

5.投标人需为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

6.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方应具有以下业绩:至少2套采用活性炭吸附的油气回收设施供货业绩。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中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必须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供货数量、设备规格型号等(如合同内容本身不能涵盖上述信息,需在投标文件中进一步提供图纸等其他支持材料的复印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中2)到货验收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或有买方签字或盖章的验收证明(到货验收单或入库单或用户证明)等。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8月3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石油炼化****中心设备及配件品类部)

2026年7月27日

2026-07-27 14:00:002026-08-03 14:00:00
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6281/Fnwrop8BMqitpwL5f11Q.html

海南环保招标
海口市环保招标
三亚市环保招标
三沙市环保招标
儋州市环保招标
五指山市环保招标
琼海市环保招标
文昌市环保招标
万宁市环保招标
东方市环保招标
定安县环保招标
屯昌县环保招标
澄迈县环保招标
临高县环保招标
白沙县环保招标
昌江县环保招标
乐东县环保招标
陵水县环保招标
保亭县环保招标
琼中县环保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