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办计划公告
采办包名称:
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物流龙口地区2026-2029年度工业碳酸钠采购专有协议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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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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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物流龙口地区2026-2029年度工业碳酸钠专有协议采购 |
见附件1 |
2026年9月 |
见附件2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9月13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该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本项目采购商务联系人:刘子超,电话022-****2290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附件1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一、需求概况
纯碱是海上勘探开发生产的重要物资;是公司面向海上生产整装化、综合性后勤服务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公司为中海油能源物流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等提供纯碱,完成海上各项生产供应任务。
二、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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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物料编码 |
规格型号 |
数量及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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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纯碱 |
82212009 |
1吨/袋(纯碱包装规格40公斤/袋、并在外部加装吨包(子母包),最终以1吨/包形式到货) |
684000 KG |
根据订单分批交货,常态下接到通知后5日内,(如遇紧急情况适情况缩短至3日) |
****路****号及其周边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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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最小送货量30吨(整车配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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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执行标准/规范
符合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10-2022(99.2%优等品(Ⅱ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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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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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碱量(以Na2CO3计,以干基计)ω/ % |
≥ |
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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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碱量(以Na2CO3计,以湿基计)ω/ % |
≥ |
9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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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化钠(以NaCl计,以干基计)ω/ % |
≤ |
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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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Fe,以干基计)ω/ % |
≤ |
0.0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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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不溶物ω/ % |
≤ |
0.03 |
四、使用条件
到货、使用地点:到货地点为陆地,使用地点为海上。
五、技术要求★
1. 产品技术参数
纯碱【本物资完全引用《工业碳酸钠》GB/T 210-2022中6要求6.2工业碳酸钠按第7章规定的检验方法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表1(99.2%优等品(Ⅱ类)的规定。
六、检测和试验
每季度送检至具备CMA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在物资出现质量问题双方协商不成时,可要求进行第三方复检,复检机构为双方认可的具备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
七、标识、包装、运输和存储★
1.产品标识
产品标签要求: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生产商名称、生产地址、集装袋生产批号等。
2.产品包装:
l 含量 99.2%优等品(Ⅱ类):吨包,1吨/袋(纯碱包装规格40公斤/袋、并在外部加装吨包(子母包),最终以1吨/包形式到货),采用内塑外编包装袋(不可回收)。符合国家主管机关所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且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并适于气候变化,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腐蚀和防野蛮装卸措施。
材质为袋体基布-PP料(聚丙烯),每平米165g,外涂膜,涂膜后达195g以上;经纬密(编织布密度):14*16目,满足防潮防湿要求,装卸要求集装袋吊带尺寸应在自身盛满货物后满足叉车装卸、搬运、码放要求,吊带应满足6倍安全系数。
3. 产品运输
(1)产品运输方式,汽运等;
(2)其他运输要求:车辆须符合国家排放要求,进厂区需遵守现场管理要求等。
八、 技术文件
1. 投标技术文件
投标方投标时应提供2026年1月1日后的烧碱出厂检验报告,检验项应满足第四部分全部的指标要求。
2. 产品交付技术文件要求:送货单、物资交接验收单、产品合格证、MSDS、出厂检验报告(需体现技术要求内的全部参数)、船级社出具的吨包检验报告、具备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第三方质检报告至少每半年提供一份,并需体现技术要求内的全部参数)等。
九、技术服务与售后服务
技术联络与响应:若出现货物质量问题,卖方在接到卖方通知24小时内给予答复,并48小时到达现场。
十、质量保证
1. 满足相关国家质量标准要求,若因产品质量问题出现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2. 到货验收不合格(外包装破损等),无条件退货。
3. 第三方复检后不合格产品,卖方需无条件退换货。如卖方未能按买方要求换货,买方将根据合同条款和供应商履约异常处罚方式的相应条款处理,以上产生的额外费用应由卖方承担(包括不限于运输、对现场机具设备造成的损失)。
4. 送货及时性,卖方应自买方送货指令(形式不限于邮件、送货通知等形式)发起后,在合
同约定时长内完成交货,若出现交货延迟情况,买方将根据合同条款和供应商履约异常处罚方式的相应条款处理,以上产生的额外费用应由卖方承担(包括不限于运输、对现场机具设备造成的损失)等。
5. 出现履约异常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到货验收不合格,交货延迟等情况),买方有权按照合同条款和法律法规规定终止合同。
6. 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2个月(不受合同有效期制约)。
十一、其他要求
1. 技术联系人:张延波 联系电话(手机号):151****2151
2. 付款方式要求:银行电汇
3. 付款周期要求:接到发票45天内付款
4. 安全管理协议书
附件:安全管理协议书
安全管理协议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承包商管理细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安全环保协议,安全环保有效期与主合同有效期一致,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买方的HSE管理界面
1、买方有权依据国家、行业、企业的标准、规范、规程和设计技术要求对卖方在该区域的各项施工作业和使用情况行使监督权利;有权派代表或现场监督进入该区域对合同的履行情况、HSE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2、买方有权保留对卖方的HSE管理体系文件和其它有关HSE的管理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评估的权力,并有权就不符合部分提出修改意见。
卖方的HSE管理界面
1、在买方资产界内进行的各项作业及使用情况,卖方全权负责该区域内的HSE管理,以及该区域的HSE实施方案或风险控制措施。
2、卖方作业人员在买方资产界内进行的各项服务,卖方作业人员应为自身的行为负全部责任。卖方必须遵照执行买方的HSE管理体系文件、其它有关HSE的管理规定、程序和要求,卖方有义务配合买方的HSE管理。
3、卖方在买方资产界内组织进行的一切行为,卖方应对其管理行为和作业行为负全部责任,且必须接受买方的监督和检查。卖方有义务将其自身的HSE管理体系文件和其它有关HSE的管理规定、程序和要求提交给买方,以便于买方审查、监督和检查。卖方自身的HSE管理体系文件和其它有关HSE的管理规定、程序和要求应符合买方HSE管理体系文件和其它有关HSE的管理规定、程序和要求的基本原则,买方保留对卖方的HSE管理体系文件和其它有关HSE的管理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评估的权力,并有权就不符合部分提出修改意见,卖方有义务参照买方意见进行相应的修改。
三、买方责任、义务和权利
1.提供合法有效的各种资质、证件, 审核卖方及卖方作业人员各种资质及有效证件。
2.认真执行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及HSE体系和各种安全管理规定。
3.在项目实施的各阶段,买方有权检查卖方的人员、设备、场地和作业情况。对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卖方应组织整改。发现卖方严重违反条款规定或存在严重HSE隐患时,买方有权要求承包商停工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可解除合同。
4.对卖方人员可能引发安全环保问题的行为及操作,买方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5.买方有权随时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责成卖方立即整改,问题严重的责令停止作业整改。
6.发现卖方严重违反条款规定或存在严重HSE隐患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停止作业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可解除合同。
7.监督卖方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8.审核卖方特殊作业的“三危”辨识,制订的防范措施是否全面、安全、可靠,措施是否得力。
9.特殊作业如“动火、动土、高处、断路、临时用电、限制空间、盲板抽堵、吊装等”作业前,监督卖方组织员工针对作业项目、作业进行安全交底。
10.对卖方发生的事故,买方认为有必要时,有权组织事故调查。
四、卖方责任、义务和权利
(一)卖方主要责任及基本要求
1.卖方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有关的HSE标准;理解和接受公司HSE理念、政策;遵守公司HSE管理体系中的有关规定。
2.卖方应确保其所有员工熟悉并执行公司的各项HSE要求和规定,熟练掌握基本的HSE知识和技能,建立良好的HSE管理理念。在预防事故、控制损失和保护环境方面,采取积极的态度与公司合作。
3.对于卖方设备、技术、员工等完成工作任务的卖方,应在协议中明确卖方不仅对完成的工作成果负责,而且要独立承担工作中遭受的意外安全风险。
4.卖方应有责任和义务免除、保护、防护、补偿公司,避免公司由于卖方或卖方员工直接或间接未能贯彻、执行、遵循和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违反公司对卖方的基本HSE要求的原因受到任何损失、伤害、索赔或债务。在任何时候,卖方的这种责任都不应被认为可以改变、修正、减少或者重新界定卖方按合同应尽的其它应补偿、免除、保险或担保等义务。
5. 卖方应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所有人员均已经通过必要的职业培训和安全环保培训,有资格并且可证实能从事合同规定的相应工作。卖方负责人员资质的及时维护。所有人员必须能出示有关的培训、资格证书。在开始工作之前,确保所有员工都已熟悉和理解公司对本HSE基本要求范本的要求。
6.卖方必须提供身体条件符合买方要求的人员为买方提供服务。
7.卖方须建立全员健康体检档案,并将健康体检档案总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并有安全记录。
2.认真执行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及买方的HSE体系和各种安全管理规定。
3.建立实施体系或按照体系要求建立各种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4.应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开展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并进行公示,贯彻落实责任制的考核,确保不同层级、不同岗位人员清楚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内容。
(三)资质及人员管理
1.提供作业人员合法有效的各种资质、证件,涉及特种作业工种或其他法规规定需持证上岗的工种要持有效的证件,持证上岗。
2.确保使用的特种设备经检测合格并处于良好状态,符合安全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及证书复印件。
3.卖方确保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合格有效的劳保用品。
4.卖方应为其所有服务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同时为从事危险作业的服务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由于其员工未能投保而带来的一切损失由卖方全权负责。
5.卖方不得因从业人员对其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拒绝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6.卖方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评价、认证和检验机构。
(四)辨识及教育
1.按照买方HSE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特殊作业前需进行JSA分析,报买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2.应对生产作业进行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价,并将辨识和评价的结果告知对方。对于辨识出的风险,应明确制定和实施防范措施的责任方。
3.应在全面辨识风险危害因素和风险评价的基础上,按照法规要求建立风险分级管控清单,落实分级管控措施,结合项目情况及时进行更新
4.卖方应组织相关单位对每位作业者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使其充分了解潜在的危险及防范措施,应急救援和各自履行的职责,所有人员签字确认、备查。
5.卖方应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确保员工具有满足项目要求的技能及资质。
6.卖方必须接受买方组织的安全教育及培训。
(六)HSE沟通
1.公司致力于为所有作业人员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并且认为: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加强卖方管理层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是十分必要的。
2.双方在对于卖方的作业涉及安全环保的内容上发生争议或者误解时,建议以以下方式解决:
公司现场安全监督如果对卖方的工作不满意时,应通过正常的管理渠道反映,由双方上一层的管理者进行处理;如果卖方有直接或者间接的压力迫使其做根据其专业技术判断不能做的事情时,卖方有权利拒绝去做,并及时向卖方上一层管理者报告,由双方上一层管理者共同商议处理该事情。
(七)作业管理
1.严格遵守作业规范、操作规程和制度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指令要及时与买方进行协商和沟通,必要时与买方和上级主管部门或负责人员进行反映。
2.严格执行作业许可制度,对涉及特殊作业,必须申报作业许可经审批后,方可作业。
3.特殊作业必须经买方同意,特殊作业要申请开具特殊作业票,审批后方可作业。
4.特殊作业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和《中海油能源物流有限公司特殊作业安全管理细则》,加强对特殊作业现场的监督检查,拒绝一切“三违”作业。
5.特种设备作业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规执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当经卖方理论、实操考核合格后,依据国家规定持证上岗。作业时遵守买方作业场所规章制度和相关规程。
6.卖方应定期召开所有员工参加现场的安全会议,每次会议都应该进行会议记录并可追溯。
7.卖方运输货物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出现超限超载现象。
8.因卖方设备设施(船、车)操作失误或超限等原因造成买方资产(码头)或设备(车辆)损坏的,由卖方负责赔偿并修复完好。
9.在进行涉及危险化学品操作作业时,应当熟知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和安全标签。
10.卖方应定期检查车辆的技术及安全状况,装运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化学危险物品或爆破器材车辆应符合国家和公安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
11.卖方车辆(包含作业车辆)驾驶员在买方场地工作时,应提前做好相应场地管理要求的培训,严格遵循买方现场的管理要求。
(八)消防管理
1.卖方须按照《消防法》要求配备各类消防器材。
2.卖方须定期开展消防培训,确保作业人员会使用操作各类消防器材、设施。
(九)环保、职业健康、管理规定
1.卖方对其进行作业的作业场所的环保状况负责。应建立本项目环境因素辨识与评估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方法、范围、流程、控制原则。应不断识别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环境因素,并结合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方的要求,形成环境因素清单,评价并确定重要环境因素。
2.按照《环境保护法》要求,对废水、废气、废渣、废油、危险废弃物及生活、工业垃圾等,不允许随意乱处理排放,每日作业结束后应送往指定地点及有资质回收处理单位,防止环境污染。
3.卖方须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实施职业健康防护措施,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4.卖方应制定施工现场健康管理的相关制度,包括劳动保护、食堂管理、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医疗急救、现场休息及饮水点等,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证所有施工人员的健康。
5.卖方应了解工作场所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或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6.卖方应实时做好人员高风险健康疾病的监护及管理,不派遣患有高风险健康疾病的人员参与买方生产经营活动。
7.若因卖方原因,发生环境污染、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等安全环保事故,卖方对事故及其造成的一系列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8.卖方不准私自挪用、改装、拆卸场所原有的设备设施,由于未执行本项规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一切后果由卖方负责。
9.卖方在作业期间,作业区域发生的一切环保事件,卖方依法自行处理和解决;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
(十)应急及事故管理
1.卖方应辨识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制定应急计划。应急计划中,应明确双方的职责划分、协作配合机制、各自的决策权限和应急演习等内容。买方制定的应急计划应经过发包方审查和批准。
2.在项目开工前以及随后的作业过程中定期组织或者参加应急演习,验证应急计划和程序的可行性,锻炼卖方人员的应急能力。卖方应定期检查应急设备,始终保持完好状态。
3.作业期间,由于卖方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自身安全、环保防范措施不利,风险辨识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到、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制度及操作规程建立健全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而造成各类事故,全部责任由卖方承担,并不牵连买方。同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买方代表。
4.卖方应建立事故事件管理制度,明确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分析、改进和处理等要求,及时向发包方报送事故统计数据和分析结果。
5.对发生的任何事故,在施救的同时,应采取控制措施,避免事故范围扩大,并保护好现场。同时,立即向发包方口头汇报,并及时书面报告,严禁瞒报、谎报事故。双方有责任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和指挥权限,迅速、协同开展事故抢险、救援。
6.事故发生后,卖方应积极配合买方、地方政府或上级机关的调查工作,调查期间关键岗位人员不应离开事故发生所在地,便于及时问询谈话。
7.由于卖方原因造成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处罚
1、由于卖方的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发生各类隐患及事故等,而导致买方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的经济处罚,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相等的经济处罚数额。
2、由于卖方原因导致买方受到政府部门约谈的,买方有权要求扣除卖方订单费用的【20%】的违约金。
3、由于卖方原因导致买方收到政府部门整改处罚,且影响到买方信誉等问题(如相关处罚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记录),买方除要求卖方支付相等的经济处罚数额外,买方有权要求扣除卖方订单费用的【80%】的违约金。
4、卖方现场作业人员未配备和穿戴合规的PPE(安全帽、防护手套、防滑鞋、安全带等)。PPE不在有效期内(如高空作业安全带)。买方有权要求扣除卖方订单费用的【1%】的违约金。
5、卖方特殊作业人员无证作业或证书过期,买方有权要求扣除卖方订单费用的【10%】的违约金。
6、卖方未配备齐全满足现场特殊作业应急救援的物资,买方有权要求扣除卖方订单费用的【2%】的违约金。
7、卖方现场使用的工器具未做检验或合格证缺失,买方有权要求扣除卖方订单费用的【2%】的违约金。
8、卖方无法提供营业执照、维修资质证书(如特种设备维修许可证、行业认证等),买方有权要求扣除卖方订单费用的【10%】的违约金。
9、废弃物处理不符合环保要求(如废油、废零件分类存放),买方有权要求扣除卖方订单费用的【5%】的违约金。
附件2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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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3.本次仅允许货物的生产制造商参与投标。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三体系管理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范围须包括本标的物或同品类标的物的生产或加工或制造。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可在***网站(http://www.****.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 2)厂房/库房和生产设备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关联公司(母、子公司)的不视为自有。 1.若投标人自有的厂房或库房须提供①厂房或库房产权证明材料;②厂房或库房照片;若租赁的厂房或库房须提供①正式的租赁合同或协议(产权所有者与租赁合同(协议)中的出租人(方)名称一致,承租人(方)与投标人名称一致);②出租方厂房或库房产权证明材料;③厂房或库房照片。 2.投标人须提供标的物相关的自有/租赁生产设备的证明材料:需至少提供一套本标的物或同品类标的物的生产设备。自有设备证明材料须包括现场实物设备照片或铭牌照片,采购合同或发票;租赁设备证明材料包括现场实物设备照片或铭牌照片,租赁合同或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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