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清洁能源公司2026-2029年度北方地区水工结构检测服务专有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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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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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清洁能源公司2026-2029年度北方地区水工结构检测服务专有协议 |
依据《水运工程水工建筑物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JTS 304-2019)、《港口基础设施维护技术规范》(JTS 310-2025)等行业相关技术规范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承接的码头项目提供水工结构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高桩、重力式码头等结构形式的水工结构的检测与评估、技术状态评定等。 依据 《海上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基础维护技术规程》(NBT 10218-2019)、《水运工程水工建筑物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JTS 304-2019)等行业相关技术规范对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承接的海上风力发电机组基础项目提供水工结构定期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单桩基础、导管架基础、漂浮式基础等结构形式。 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检测服务,并出具检测报告,报告中应体现各码头、防波堤、护岸、风电桩基础等水工结构的整体检测评估及维修建议的相关内容。 |
2026-09 |
1. 营业执照要求: 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 应答人在2023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应答人应具有1个合同的危险化学品码头水工结构检测评估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3.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水运工程材料甲级及水运工程结构(地基)甲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4、其他要求: 1)员工缴纳社保人数不为0,可提供近三月连续社保证明; 2)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具有中国海油外业绩,且为近三年内已完成业绩,并可提供原件合同及发票备查。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反馈时请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09月08日)至(2026年09月15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联系人:梁庆钱,联系电话:022-****2269。
中海油能源发展****中心
2026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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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6281/kQaJfqABLRKCxEZfSfJ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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