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2027年-2029年富岛公司环保及生活饮用水外委监测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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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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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7年-2029年富岛公司环保及生活饮用水外委监测 |
详见技术询价文件 |
2026.9 |
1、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和签订合同),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OHSAS18001)或GB/T45001 (ISO45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可在***网站(http://www.****.gov.cn核实 2、★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需是取得国家或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的环保监测机构,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2) 投标人必须在开展服务前,依法向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完成备案。备案信息(含业务范围)可通过“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管理系统https://****.gov.cn”查询。如果投标截止时已经完成备案,***网站下载的完成备案证明;如果投标截止时未经完成备案,须承诺在10个工作日内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完成备案,向招标人提供备案证明方可签订合同,如无法提交,招标人有权授标给下一家。 (3) 若投标人存在部分非环保监测项目不具备检测能力,需分包给第三方监测,投标时应明确拟分包的项目清单并提供分包单位满足对应项目监测要求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并不限于非环保监测项目的CMA资质证书和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备案信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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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09月15日18:00:00)至(2026年09月21日23:00:00)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石油化学****中心
2026年09月15日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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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6281/okSCpKABni4p5U9XfaZ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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