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001
各潜在投标人:
“****城市管理局采购安庆市太湖县生活垃圾提标改造—渗滤液处理系统提升项目(项目编号:H5GC26A02G044)”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如下:
一、异议的回复
1.问:业绩评分以“中标公示截图”为得分前置要件,构成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答:本项目要求业绩证明材料要求的初衷,是为了简化业绩真实性核验流程,防范虚假业绩材料,保障项目的履约质量,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等现象,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2.问:招标文件对业绩认定时间的表述前后不一致。
答:招标文件附录3为资格审查业绩的材料要求,本项目加分业绩适用评分标准条款。现明确,加分业绩的认定时间以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规定为准,投标人按评分标准要求提交材料。
3.问:运营业绩评分要求过于严苛,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
答:招标文件要求的设备清单中,明确设备为“MVR 强制循环蒸发器”与“母液干化系统 MVR母液排浓罐 刮板蒸发设备”等,与业绩要求的“MVR强制循环蒸发+尾渣固化/干化”技术方向同源,均属于渗滤液全量化蒸发处置体系,核心运维逻辑、污染物控制标准、运营维护管理要求基本一致,目的是筛选出具备高盐渗滤液蒸发干化实际运维经验单位,保障项目后期3年运营维护稳定性,评分业绩属于加分项,不是资格准入条件,不存在指向特定技术路线、排斥潜在投标人的主观意图,本项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4.问:运营维护业绩加分项按招标项目100%规模设置并锁定特定工艺,存在抬高门槛、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
答:投标人业绩2修改为“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浓缩液全量化处理运营维护的业绩(如提供的是联合体形式的业绩,需在联合体中承担运营维护职责),核心工艺采取“MVR类蒸发工艺+尾渣/母液固化/干化工艺”,日处理能力≥45吨,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4分,须提供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缺项不得分”。
5.问:渗滤液处理技术实力评分项中发明专利的认定形式应予明确。
答:经核查,现就渗滤液处理技术实力评分项发明专利认定口径予以明确,明确条款如下:
投标人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相关的发明专利证书,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
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相关的发明专利证书包括:发明专利证书封面包含渗滤液字样或针对本项目核心工艺(DTRO、MVR/低温负压强制循环蒸发、母液刮板蒸发干化、RO深度处理)的装置、设备、处理方法类。
6.问:1、招标文件附件提供的初步设计P13,“干化尾渣由业主外运进行处置”;而招标文件要求的1年运营维护费报价中含“盐泥检测及无害化处理”,请明确蒸发/干化出来的盐泥尾渣处置方式,由谁负责联系处置?如果盐泥鉴定为危废,则其高昂的处置费用由谁来承担?
答:(1)盐泥尾渣外运处置对接联系主体为中标人,由中标人负责落实处置单位及外运相关工作。
(2)投标人运营维护报价中包含:本项目运营维护期间乙方负责承担包括工艺设备维修及保养,药剂,耗材、电费、人员服务费、交通费、办公设备用品费、食宿费、设备使用维护费、工具、清洗物品、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税金、利润等完成运营维护范围内所有任务一切费用,负责相关污水水质检测、出水水质检测、盐泥无害化处理等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所有费用,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请各潜在投标人谨慎报价。
7.问:根据初步设计文件,本项目招标设备清单是基于初步设计中的设计进水水质进行设计选型的,尤其是作为含盐量参考的电导率指标按照50000m/cm;但根据了解,现有调节池内的积存渗滤液大部分是现有应急DTRO系统的浓缩液,其电导率远超过50000m/cm的设计指标,这种情况下招标工艺清单中的DTRO系统、蒸发系统都无法达到原设计的处理能力和清液产率,试运行三个月期间在实际水质超过设计指标的情况下无法保证90m³/d的处理能力,这种情况情况如何处理,是否按照控制总污染物量的原则进行水量折算?
答:(1)初步设计为技术参考文件,具体设计方案需中标后经设计单位进行深度设计。
(2)投标期间,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和对水质抽样检测,充分掌握调节池内渗滤液、浓缩液、实际水质现状,评估高盐进水工况下工艺设备适配性和未来水质变化风险,所有相关风险均在投标报价中。
(3)在试运行周期内,按日均进水90m³/d开展考核,系统实现全量化处理,出水水质达标,无浓水回灌,盐泥合规处置等,视为试运行合格。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该项目现状,可通过预处理措施,设备配置优化,药剂调配等技术手段,适配现场高电导率进水,不得以实际进水电导率高于初步设计参考值为由,要求对试运行处理水量做折算,也不得以此提出增加合同价款。
二、本次答复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与本次答复不一致的,以本次答复为准,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
三、联系方式
1、 招标人
招 标 人:****城市管理局
地 址:太湖县状元路与龙岗路交叉口
联 系 人:汪先生
电 话:0556-***7373
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晋熙镇人民路北天华路东(天成印象)2幢106铺
项目负责人:吉彩燕
电 话:0556-***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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