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重庆天福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重置成本评估项目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
| 采购人 | 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 |
| 选聘主体 | 否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项目规模 | |
| 资金来源 | 社会性资金 |
| 债务人情况 | (1)名称:重庆天福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任德文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3622006861C (4)成立日期:1998年5月19日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住所地:****路****号 (7)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贰级(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核定期限从事经营);房屋销售;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钢材、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纸制品;建筑机具出租。『以上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
| 债务人所在地 | 重庆市渝中区 |
|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 是 |
| 案号 | (2018)渝0103破3号 |
| 是否为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采购 | 否 |
| 中介服务事项 | |
| 所需服务类型 | 破产业务服务 |
| 服务内容 | 本次拟评估资产为公司名下的商业和车位,分别是位于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龙溪街道,其中:车位面积1018.04平方米,商业面积1053.6平方米。上述资产按税务要求进行重置成本评估。 (1)本次委托事项为对公司名下位于资产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龙溪街道商业、车位进行重置成本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2)就评估结果向委托方或其他第三方作出必要解释,并根据相关要求配合说明。 (3)委托方安排的其他应由评估机构完成的工作。 |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 资质(资格)要求 | 需中介机构具备其中一项服务类型/资质子项 |
|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 参与本次选聘的评估机构应当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持有财政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资产评估资质证书,业务范围涵盖房地产评估、单项资产评估; (3)机构及其拟指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无不良信用记录; (4)能够保证评估团队的稳定性与专业性,按期完成全部评估任务。 (5)评估机构应与委托方无可能影响本项目公平、公正开展评估工作的利害关系及相关情形。 |
| 其他要求说明 | 参选机构应提交以下文件: (1)机构营业执照副本、资产评估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如由代理人参与); (3)项目团队组成情况,包括项目负责人简历、执业资格证明及类似项目经验说明; (4)近三年内未受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的书面承诺函; (5)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工作计划与时间安排; (6)报价应为包干价,包含涉及的评估费、差旅费等所有本次评估相关的费用; (7)其他委托方要求提供的材料。 |
| 服务时限及说明 | 中标评估机构应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全部现场勘查与资料收集工作,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向委托方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若因评估机构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按期提交报告,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0.05%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的,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另行委托其他机构完成评估工作,原机构不得就已完成部分主张全额费用,并应赔偿因此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 |
| 合同签订时限及说明 |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3日,招标人仅通知中标单位,不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 |
| 服务金额 | ¥0.00元至¥15,000.00元 |
| 金额说明 | 1.本次评估费用由委托方按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约定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及时间以合同条款为准。 2.参选机构报价须遵循市场公允合理原则,评估服务费不高于15000元。 |
| 选取方式 | 择优+竞价 |
| 需回避机构 | |
| 回避原因 | |
| 截止报名时间 | 2026-10-12 17:00:00 |
| 选聘时间 | 2026-10-12 17:00:00 |
| 资质备案要求 | 无 |
| 选聘主体咨询电话 | 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 |
| 备注 | 详情请看附件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6620/-xZQ8KABLRKCxEZfhZP2.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