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中心配套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
| 采购人 | 垫江县丹香建设有限公司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项目规模 | |
| 资金来源 | 社会性资金 |
| 项目实施地行政区划 | 重庆市垫江县 |
| 是否为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采购 | 否 |
| 中介服务事项 | |
| 所需服务类型 | 安全评价 |
| 服务内容 | 安全评价工作包括:****中心配套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和10037.77平方米和垫江县高新区标准化厂房绿色升级建设项目(表面处理)37880.75平方米。主要工作如下: 1.对项目进行安全评价报告编制服务,包括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安全验收评价和国家及地方规定项目所需的全部安全评价工作。 2.中标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提取编制报告所需资料,采购人配合。 3.安全评价报告满足国家及地方规定,最终通过市级或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批复。 |
| 中介机构要求 | 以采购公告为准、 |
| 资质(资格)要求 | 需中介机构具备其中一项服务类型/资质子项 |
| 其他要求说明 |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质,取得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满足项目要求和国家规定。。 2.特别提醒:请各中介机构报名前认真审核公司资质、资格是否符合采购公告相关要求,超越资质范围承揽业务,资质和资格条件或者能力不符合采购公告要求而响应采购公告进行报名可能被认定不良行为。 |
| 服务时限及说明 | 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编制工作,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批复或备案(如有规定);工程完工后完成安全验收评价,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批复或备案(如有规定)。 |
| 合同签订时限及说明 | 《***网上中介超市成交通知书》发放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
| 服务金额 | ¥36,700.00元至¥122,400.00元 |
| 金额说明 | 1.招标限价:3.67万元至12.24万元。(总价包干,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工程费用)。 2.本工程为固定总价,项目设计调整等等任何因素调整合同价款。 3.投标报价包括全部成本、编制费、专家费、评审费、技术工作费、利润、税金、开办费、措施费、配合费、设备进出场费、管理费等完成招标范围内服务工作的全部费用。 4.投标人根据本工程规定进度要求,结合相关标准和规定自行统筹安排工作,满足工程进展需要。 5.本工程风险费已包含在报价中,投标人应结合自身情况充分考虑,并在报价中一并考虑,结算时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
| 选取方式 | 竞价选取 |
| 需规避机构 | |
| 规避原因 | |
| 截止报名时间 | 2026-09-17 14:00:00 |
| 选取时间 | 2026-09-17 14:00:00 |
| 资质备案要求 | 无 |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垫江县丹香建设有限公司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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