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选取时间 2024-12-09 09:00:00 |
关于为【重庆市荣昌区东方红水库—白云溪河—清升河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编制项目】 公开选取【检验检测服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公告
| 项目名称 | 重庆市荣昌区东方红水库—白云溪河—清升河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编制项目 |
| 采购人 |
重庆市荣昌区弘禹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暂无评价
项目成功率:8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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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审批项目 | 是 |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2018-500153-76-01-048411 |
| 服务结果是否推送至重庆市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 | 是 |
| 项目规模 | |
| 资金来源 | 社会性资金 |
| 项目实施地行政区划 | 重庆市荣昌区 |
| 是否为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采购 | 否 |
| 所需服务类型 | 检验检测服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 服务内容 | 完成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现场踏勘、监测工作和资料收集并出具工程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报告出具后组织专家评审会议,根据评审意见协助甲方完成措施整改,同时负责完成竣工***网上备案工作。 |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 资质(资格)要求 | 需中介机构具备其中一项服务类型/资质子项 点击查看资质专业要求 |
|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承担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编制的单位应为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站或环境放射性监测站,或者取得CMA检验检测资质的单位;8、相应人员应具有环保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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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中介机构具备其中一项服务类型/资质子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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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 服务时限及说明 | 签定合同之日起至通过经专家评***网站备案登记后为止。 |
| 合同签订时限及说明 | 选取后10日内签订合同 |
| 服务金额 | ¥37,600.00元至¥47,000.00元 |
| 金额说明 | 无 |
| 选取方式 | 择优+竞价 |
| 需规避机构 | |
| 规避原因 | |
| 选取时间 | 2024-12-09 09:00:00 |
| 资质备案要求 | 无 |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重庆市荣昌区弘禹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登录后查看) |
| 监督举报电话 | (登录后查看) |
| 备注 | 无 |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采购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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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请各中介机构报名前认真审核公司资质、资格是否符合采购公告相关要求,超越资质范围承揽业务,资质和资格条件或者能力不符合采购公告要求而响应采购公告进行报名可能被认定不良行为。
2024-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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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6620/Fqq6kJMBKlSs2WCc7T_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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