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采购环境空气监测站点运维服务 |
| 采购人 | 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项目规模 | 投资额(¥178,000.00元) |
| 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 项目实施地行政区划 | 重庆市沙坪坝区 |
| 是否为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采购 | 否 |
| 中介服务事项 | |
| 所需服务类型 | 信息咨询和技术服务 |
| 服务内容 | 1.1 供应商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空气质量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等项目内所含产品的运行管理最新标准,对本项目10台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设备(PM2.5 4台、PM10 1台、O3 5台)以及1套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六参数:PM10、PM2.5、SO2、NOX、CO、O3)的运维服务,设备厂商为安徽蓝盾及河北先河。 1.2 供应商须对站点设备进行日常巡检和维护,同时配备专人(数量不少于2名)进行运维服务,专职人员在服务期间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随意更换。 1.3 供应商须保证当发生设备故障时及时做出响应,在2小时之内反馈,4小时内赶赴现场对事故进行处理。若仪器故障24小时内无法排除解决,运维单位应提供并更换相应的备机,保证各站点的正常运行。 1.4 ***平台,实时展示监测数据,平台应具备数据查询、统计分析及超标预警功能,满足大气管理需求。 |
| 中介机构要求 | 以采购公告为准、 |
| 资质(资格)要求 | 需中介机构具备其中一项服务类型/资质子项 |
| 其他要求说明 |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国标法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维护能力。 |
| 服务时限及说明 | 12个月 |
| 合同签订时限及说明 | 中标后10日内。 |
| 服务金额 | ¥158,000.00元至¥178,000.00元 |
| 金额说明 | 报价是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工具费、网络通讯费、配件更换费、水电费、场地费、耗材费、交通费、运输费、劳保费、装卸费、保险费、培训费、税金、合理利润、日常维修、日常管理等所需的所有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等在内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与自身现实情况,并充分考虑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导致的风险自行填报。 |
| 选取方式 | 择优+竞价 |
| 需规避机构 | |
| 规避原因 | |
| 截止报名时间 | 2026-07-27 10:30:00 |
| 选取时间 | 2026-07-27 10:30:00 |
| 资质备案要求 | 无 |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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