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中心铅酸电池采购及旧电池回收项目 | 项目编号 | YG26QG0050244 |
| 标段名称 | ****中心铅酸电池采购及旧电池回收项目 | 标段编号 | YG26QG0050244-01 |
| 变更澄清类型 | 澄清补遗 | ||
| 澄清答疑内容 |
招标文件答疑澄清 1、招标文件:★1.投标人必须为铅酸蓄电池须的原厂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取得针对本项目招标产品的唯一授权、质量维保承诺函(格式自定)。 投标人问题:我司为集团化企业,蓄电池生产主体为投标人控股子公司,集团内部统一生产、质量管控、售后维保。为准确判断投标主体资格,特此咨询。若投标人为蓄电池制造商的集团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投标人是否满足本条“原厂制造商”的投标主体资格要求? 招标人答疑: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为集团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能够提供材料证明其控股股权关系,可认定为同一制造商。 2、招标文件:蓄电池制造商取得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与铅蓄电池制造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问题:铅酸电池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行业模式为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危废机构处置。制造商本身勿需持有危废经营许可证,但可提供委托处置协议及受托方资质。若蓄电池生产制造商自身不直接持有该证书,通过委托具备合法有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第三方机构完成对应危废处置工作,此种模式是否满足本项资质要求? 招标人答疑:制造商可提供合作方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只要确保回收处理全程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即可。 3、招标文件:1.项目经理具有5年以上电池安装项目管理工作经验。2.投标人项目服务团队成员专业素质高,有丰富的经验,均具备高、低压特种操作证书。要求提供人员的社保证明与投标人公司名称一致。 投标人问题:我司为集团统一人力调配模式,项目人员社保缴纳在集团下属子公司或者控股公司,人员归属集团统一管理,可提供集团内部调配证明。同时需要明确证书类型、社保月份要求,方便准备投标资料。问题1:项目团队人员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集团下属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人员属于投标人集团统一调配,该社保证明是否可视为满足社保一致性要求?问题2:项目服务团队成员持有高压特种作业证或低压特种作业证其中之一,是否即满足证书要求?问题3:项目人员社保证明需要提供连续几个月的材料,请明确具体月份要求。 招标人答疑:1、项目人员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的集团或控股公司,可认定社保一致性。必须保证其为项目实施人。2、项目团队成员需至少具备其中一种操作证书。3、项目团队社保证明需要提供2026年2月-2026年7月的在职社保证明。 4、招标文件:▲4.蓄电池应具有先进的板栅设计,避免使用、搬运、安装不当造成的安全隐患,提高活性物质利用率。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提供的技术说明文件。 理由说明:我司拥有板栅结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文件可以佐证产品采用先进板栅设计;该专利虽超出法定保护期限,但产品结构设计保持延续使用且该招标条款没有明确专利期限仅要求提供专利即可。需要确认该文件是否可作为佐证材料,避免投标资料无效。 投标人问题:我方拥有板栅结构实用新型专利,该专利虽已超出法定保护期限,但专利本身可佐证产品采用先进板栅设计,该专利文件是否可以作为本条要求的佐证材料?如不可以,哪些类型文件可作为有效技术说明文件? 招标人答疑:专利虽过期,但已证明产品具有该专利相关技术要求,不影响其作为证明材料。 5、招标文件:▲8.容量要求:蓄电池按《YD/T 799-2024 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规定的方法试验,放电终止电压应符合下表的规定;10h率容量在第1次循环应达到0.95C10;在第3次循环之前,10h率容量应达到 C10,3h容量应达到 0.75C10,1h率容量达到0.55C10。 投标人问题:****中心后备电源场景,适配高倍率铅酸蓄电池,对应专用行业标准为YD/T 3427-2018。招标文件指定YD/T799-2024(普通通信用铅酸蓄电池标准),两个标准试验条件、指标存在差异,需要确认执行标准,保证投标产品参数匹配。本项目蓄电池的容量试验是执行铅酸YD/T799-2024,还是应执行高倍率电池标准YD/T3427‑2018? 招标人答疑: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6、招标文件:9.容量保存率:蓄电池静置 28天后其容量保存率不低于96%。 投标人问题:查阅高倍率电池国标YD/T3427-2018,高倍率电池对应的指标为静置28天功率保存率≥80%。招标文件描述为容量保存率≥96%,该指标远高于高倍率铅酸电池现行国标,会造成产品选型困难。为准确进行产品选型、技术应答,特此澄清。1、本项指标是铅酸标准和高倍率标准弄混淆?若为功率保存率技术要求第6条已有要求-6.功率保存率:投标人所投产品按照《YD/T 3427-2018》标准检测功率保存率,结果应不低于89%,并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招标人答疑: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7、招标文件:★2.质保标准:内阻检测高于出厂初始值2倍(或大于5mΩ,以先到者为准)的蓄电池须全部进行更换(以招标人测试的数据为准);在电池质保期内,若出现下列任一情形,供应商须免费更换该风险电池。(1)外观检查要求:电池出现漏液、爬酸、鼓包、裂变、安全阀弹开、极柱腐蚀等外观异常。(2)内阻一致性要求:新配同组蓄电池内阻偏差不超过15%,超出则该电池视为风险电池,需予以更换。(3)电压一致性要求:放电过程中,任意两节12V蓄电池之间的端电压差大于0.6V,电压较低的电池视为风险电池。(4)电流一致性要求:电池组放电电流偏差超过15%。(5)温度控制要求:电池浮充状态超过35℃、均充状态超过55℃、放电状态超过65℃视为风险电池。温度检测点包括电池极柱和外表面,以极柱温度为最高点。 投标人问题:1、由于分批多次发货,每批蓄电池出厂内阻有差异,固定5mΩ绝对值阈值对不同批次电池判定尺度不均衡;条款约定仅以招标人测试数据为准,未统一检测仪器、环境温度、电池静置时间等,易产生检测结果争议。2、电流一致性指标,整组电池串联放电工况下,理论单节电池放电电流应保持一致,实际应用中串联回路电流偏差很难出现。3、温度判定阈值未区分环境温度影响,现场机房散热、环境扰动会造成极柱瞬时温度超限,易误判为风险电池。为明确质保判定边界,减少后期履约争议,特此提请澄清。1、由于分批多次发货,每批蓄电池出厂内阻有差异,所以蓄电池出厂初始内阻以何种正式资料作为判定基准;内阻检测是否统一约定检测仪器、环境温度、电池静置条件。2、串联电池组放电电流偏差超过15%的判定场景、测试方法请予以说明。3、电池温度判定,瞬时超温是否判定为风险电池,是否需要设置持续时间条件。 招标人答疑: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8、招标文件:★4.免费质保期到期前3个月内,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蓄电池进行检测,符合更换标准的,全部进行更换。 投标人问题:质保末期电池衰减受机房温湿度、浮充运行年限、充放电循环等现场工况影响,投标阶段无法预判需要更换的电池数量,该部分成本影响投标报价编制。为准确核算报价、明确履约边界,特此澄清。1.本次质保到期前检测,检测项目是否和本招标文件★2质保判定标准保持一致?2、质保到期前3个月检测,仅对检测发现存在产品本身质量缺陷且满足质保更换条件的电池予以免费更换,是否可行;3、若非产品质量原因导致电池指标不满足标准,是否不属于我方免费更换范围。4.本次质保末期更换电池,更换产生的电池物料、施工、旧电池回收等全部费用,是否均已包含在本次投标总价内? 招标人答疑: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9、招标文件:▲5.合同期内,投标人需每季度对电池监控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但不限于硬件、软件运行情况,并提供检查报告。 投标人问题:本项目投标范围为蓄电池供货及旧电池回收,本次投标产品仅包含蓄电池,不含电池监控系统设备,电池监控系统不属于我方供货范围,相关硬件、软件巡检及出具监控系统检查报告超出蓄电池厂商的供货与服务边界。为明确合同履约范围,避免后期产生服务责任争议,特此申请澄清。1、电池监控系统非本次投标供货范围,是否可免除我方每季度对电池监控系统巡检并提交检查报告的义务;2、若仍需要我方提供相关巡检服务,请明确电池监控系统归属、设备权属以及服务对应的费用是否包含在本次投标总价内。 招标人答疑:合同期内,投标人应每季度对合同范围内的铅酸蓄电池进行全面巡检,并提供巡检报告。 10、招标文件:★1.免费质保期:投标人提供5年原厂质保,时间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提供质保承诺函和原厂质保承诺函,格式自定;原厂质保承诺函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 投标人问题:本条要求同时提供质保承诺函及原厂质保承诺函。若投标人本身即为蓄电池原厂制造商,投标主体与产品制造主体为同一家单位,两份承诺函出具主体一致。为避免重复提交内容相同的文件,简化投标资料,特此申请澄清。 疑问:如投标人本身就是产品原厂制造商,是否仅需提交一份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质保承诺函即可,无需重复提交两份重复承诺函? 招标人答疑: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11、招标文件:第二节货物需求清单:6.有效期内,投标产品出现大幅降价,则甲方有权要求投标人按更优惠价格提供产品和服务。 投标人问题:本条款约定投标有效期内产品若发生大幅降价,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按更低价格供货,但未对有效期内产品涨价的情形进行约定。市场原材料、物流等成本存在波动风险,为明确双方价格调整的对等原则,平衡供需双方风险,特此提请澄清。若投标有效期内,受原材料、供应链等客观因素影响,投标产品成本大幅上涨,是否允许投标人对应调整供货价格? 招标人答疑: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12、招标文件:★2.本批次投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所有设备的到货安装、调试、验收工作,招标人应在收到付款通知、增值税专用发票、设备验收报告、服务考核报告(考核要求详见服务考核办法)、收据(金额为本次付款金额数)、招标人收到该批次旧电池回收款后15个工作日内(可顺延10个工作日)向投标人支付该批到货金额的55%,本次付款时将5%质保金发票一同开具; 投标人问题:本项目为铅酸蓄电池采购及旧电池回收项目,投标总价已包含旧电池回收处理费用,旧电池回收属于投标人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及成本范围。付款条件中将"招标人收到该批次旧电池回收款后"列为付款前置条件,与项目性质及投标报价构成存在逻辑矛盾:旧电池回收是投标人负责实施的工作,并非招标人向投标人收取回收款的事项。该表述疑似笔误,为明确付款前置条件、保障合同顺利执行,特此申请澄清。1、付款条件中"招标人收到该批次旧电池回收款后"是否为笔误;2、若为笔误,是否应调整为"投标人完成该批次旧电池回收工作并经招标人确认后",或其他正确表述,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招标人答疑:非笔误,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13、招标文件:★蓄电池分为2-5批次采购交货。蓄电池交货以招标人发出书面或邮件通知后45天内,完成到货。 投标人问题:项目蓄电池总数量5066节,约定2-5批次采购交货,整体计划2年内完成全部供货。招标文件未明确各批次分配数量;同时约定2年供货有效期,若因招标人原因,在2年内未能下发全部批次供货通知,将涉及剩余电池的价格、排产、交付周期等履约风险。为明确项目边界,规避后续履约争议,特此申请澄清。1、5066节蓄电池划分2-5批次,建议确认各批次的数量分配;2、若因招标人原因,2年有效期内未能完成全部批次的采购及交货,剩余未供货蓄电池的价格、交付周期如何核算与执行。 招标人答疑: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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