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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豫能黔希化工絮凝剂分散剂代储代销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08-18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贵州 - 毕节市 - 黔西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贵州黔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气化厂絮凝剂分散剂代储代销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 190万
省份/直辖市 贵州 所属地区 毕节市 - 黔西市
采购单位 贵州黔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方式
更多联系方式 187****1102 158****0755 155****7052 更多联系方式(18个)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贵州黔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气化厂絮凝剂分散剂代储代销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EC-YGJD260062001H001 )

贵州黔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气化厂絮凝剂分散剂代储代销采购项目已获得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贵州黔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贵州黔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气化厂絮凝剂分散剂代储代销采购项目

2.交货地点:贵州黔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项目范围:物资需求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后附)。

5.采购预算:1900000元(投标价高于采购预算的视为无效报价),絮凝剂拦标价为22000元/吨,分散剂拦标价为7500元/吨。

6.交货:月交货量不得超出月药剂用量,总交货量不得超出总药剂用量,如交货量超出药剂用量则超出部分不进行结算。

7.交货期:乙方接到甲方书面或者电话通知后,5天内供货到甲方现场。在合同约定的药剂数量履行完之前,乙方须确保甲方现场存量能够满足甲方7天以上的正常使用,若遇到节假日、恶劣天气等可预见的异常因素影响,需要将现场存量提高到14天的正常用量。

8.付款方式:分批次交货,货到验收合格后,出卖人依据订单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受人财务挂账后根据资金计划以承兑、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结算金额的90%,10%为质保金,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出卖人未出具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前,买受人可迟延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且为一般纳税人(提供税务登记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网站查询结果截图、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等))。

2.财务要求: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6年任意三个月的公司财务报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2026年银行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1)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4.履约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需到招标人生产现场进行小试试验:提供满足生产技术要求的试验报告。

7.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

(1)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管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网页截图或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页截图或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投标人应具备条件:

1.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或者具有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关联关系的,都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2.投标人应当响应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愿意并支付投标保证金,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3.合格的投标人不应有腐败和欺诈行为。投标人如果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被法院、检察院认定有腐败和欺诈行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入围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

4.招标人所提供的文字和任何其他形式的与本次项目相关的补充说明,均为招标人的单方面意见,如投标人接受并由此所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不负责任。

5.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我公司发布的招***平台(http://****.com)***平台公示,可以登录查看。潜在投标人如需购买招标文件或投标,***网站(http://****.com)进行相关用户注册。

***平台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平台《平台手册》,选择远程审核注册或现场审核注册。注册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件及信息,经河南国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招标活动。

现场审核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东风南路与商鼎路交汇处往西100米路北郑州龙宇国际21层。

中原云商客服热线:400****211(有关电子投标的投标人注册、CA办理事项的咨询)。

中原云商技术联系电话:0371-****1621/0371-****1627。

投标单位购买标书的流程:

***平台→供应商登录→公告信息→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报名和购标。具体***平台→****中心→操作教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投标服务费(人民币):400元

购买招标文件交费方式:通过银行电汇,以企业账户线下支付方式交至黔西市永贵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需备注清楚项目名称,再联系财务人员审核。

开户行:中国银行黔西支行

开户名称:黔西市永贵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133038351055

行号:104709387751

投标人成功购标后,请在中原云商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得退还。

招标文件费如需开收据或者发票,请将相关开票信息备注完整,发送至电子邮箱后,再联系商务人员办理。

本项目交费可能涉及“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中原云商平台服务费、响应保证金”,这三个费用的交付方式、汇款账户均不同,请仔细确认后再交费(中原云商平台服务费***平台→****中心→操作教程)。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8月19日8:00到2026年8月25日17:3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8日1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通过电脑软件“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辑、上传投标文件(具体***平台→****中心→操作教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9月8日10:00

开标地点:电子远程开标,无需到开标现场,***平台参与开标,投标人应于投标***平台成功递交所有电子投标文件。

七、其他

1.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5000元。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人对公账基本户汇出)。

2.投标保证金交费方式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如需按照招标公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请根据中原云商系统操作流程设定规则进行保证金交费操作,具体操作可以参考中原云商(http://****.com)****中心中的操作流程教程。

3.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4.如果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一次以上(包含本项目采购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请注意以下规则:

4.1投标单位只需要支付一次标书费(第二次开始上传第一次交费凭证即可,包括项目发生采购方式变更)。

4.2投标保证金每次都要交(项目每一轮结束后,除投标单位有违反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中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条款的行为或存在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外,每一轮结束后,由系统退还投标单位在本轮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另外需要注意,每一轮汇款投标保证金的收款账户是不同的。

5.发布公告的媒体:***平台、中原云商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贵州黔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张先生0857-***7073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贵州黔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贵州省黔西市黔希化工

联 系 人:桂先生(技术)、南先生(商务)

电 话:158****5173(技术)、182****0563(商务)

招标代理机构:黔西市永贵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城街道迎宾大道永贵大酒店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黎女士(商务)177****2140 许女士(财务)173****5522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187****0709

电子邮箱:__****@****.com

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品名

规格型号

预估数量(吨)

交货地址

交货期

投标服务费

投标保证金

1

黑水絮凝剂

聚丙烯酰胺 25kg袋装

40

贵州黔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接到甲方书面或者电话通知后,5天内供货到甲方现场。在合同约定的药剂数量履行完之前,乙方须确保甲方现场存量能够满足甲方7天以上的正常使用,若遇到节假日、恶劣天气等可预见的异常因素影响,需要将现场存量提高到14天的正常用量。

400元

35000元

2

灰水分散剂

总磷≤0.5wt/%;固含量≥30wt/%

143

备注:型号及名称仅供参考,投标人若无相同型号时,所提供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或者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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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6778/aDT9E6ABni4p5U9XPgE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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