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煤八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项目
询比价采购公告
标段(包)编号:HNEC-HMBK260030001F001
一、项目概况:
鹤****城区第八煤矿采矿证号:C4100002018021120145914,矿区面积为:8.4245km2(842.45hm2),开采标高为:0.0000至-800.0000,矿区范围由56个拐点连线圈定。开采矿种:煤;地下开采;生产规模:60×104t/a。《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煤矿(含扩区)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于2021年9月备案,目前即将到期。因开采部署的接续造成生态修复区域和任务发生变化,需重新编制《鹤煤八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作为矿井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章,第四十六条规定:采矿权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以及矿业权出让合同编制矿区生态修复方案,随开采方案报原矿业权出让部门批准。
二、合格响应人条件:
(一)主体资质要求
1、响应人为在国内依法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地质灾害、土地规划等相关服务,具有地质灾害、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2、自2023年以来具有2个以上矿区生态修复方案业绩(合同、项目意见书、网上公示备案信息)。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采购,需提供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的企业信息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响应人需严格遵守《鹤煤公司规范员工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不存在本单位员工违规经商办企业参与投标的情形,采购人有权核查。
4、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履行本工程项目合同;近3年内(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人需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
5.鹤煤公司规范员工经商办企业行为要求:响应人须提交《股权及任职关联穿透声明》见网站公示附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响应人公章并注明签署日期,承诺其企业及实际控制人、股东、董监高等人员与鹤煤公司及下属单位的员工及其特定关系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股权关联、任职关联:近三年内未聘用鹤煤公司及下属单位员工及其特定关系人担任职务,并在响应文件中披露上述关联关系排除的相关承诺。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响应人需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合规与法律法规要求
1、该项目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税务及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鹤煤公司采购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2、该项目通过评审、备案。
(三)禁止参选负面清单(满足任意一条即丧失响应资格)
1、与采购人存在股权、管理、亲属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
2、当前处于责令停产停业、经营异常名录、财产被法院冻结/查封/接管。
3、被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鹤煤公司暂停、取消采购响应资格。
4、报价截止前3年内存在串标、围标、虚假报价、骗取成交、严重违约并被集团通报或投诉查实。
5、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四)业绩与履约信用要求
1.无合同逾期履约、检测报告延期交付、服务纠纷等不良履约记录。
(五)报价、税费及结算响应要求
1.报价为未含税价,包含评审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2、完全接受矿方结算模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乙方完成全部技术服务工作,提交完整、合格的成果资料并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及完成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后,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到甲方财务科完成开票挂账,付款日为在甲方财务挂账后6个月后开始分期付款,付款期限:自付款日起60 个月内付清;乙方已充分知晓并同意甲方上述财务支付安排,不得要求甲方违背鹤煤公司财务支付计划提前支付货款,60个月内对未付清款项,乙方自愿放弃利息、滞纳金等权利主张;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等其他有价证券。
(六)质量要求
为保证方案编制质量,响应人需在报名时间内,随报名资料一同提交生态修复项目报告的pdf模式电子版,且保证后续质量以该版为准,不得自行更改。
(七)报名需提交加盖公章资格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资质证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生态修复项目报告设计;
5、提交《股权及任职关联穿透声明》(见网站公示附件);
6、报价明细表(见网站公示附件);
7、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8、近三年财务报表。
三、评审方法及合同授予说明
1、本采购项目采用未税总价最低中标法;
2、合同授予满足采购方资质条件,且同等质量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3、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三十天内未能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或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不能有效履行,采购人将在未来一年内询比价采购同类产品时不再邀请此成交供应商。
4.承诺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自愿取消资格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注: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采购项目,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依法必须招标采购项目的有关规定不适用本项目。
四、报名报价时间
报名时间:从2026年10月11日8:00:00 至 2026年10月17日08:00:00
五、报价截止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7日08:00:00
六、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李先生
电话:136****7961
联系地址:鹤****城区第八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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