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招标采购网
全国 切换省份
现在关注公众号,免费订阅环保招标关键词去订阅

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苔青至伊春段工程建设项目第A4合同段一分部生石灰(四批次)采购项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2026-05-28合同验收-合同黑龙江 - 伊春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苔青至伊春段工程
省份/直辖市 黑龙江 所属地区 伊春市
采购单位 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 项目联系方式 刘女士 130****0167

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 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见正文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苔青至伊春段工程建设项目第A4合同段一分部生石灰(四批次)采购项目(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苔青至伊春段工程建设项目第A4合同段一分部生石灰(四批次)采购项目(二次)

2.2项目编号:JT-XM-XBCG-HW-202604-0541

2.3项目概况:鹤哈高速苔青至伊春段K140+000-K151+000路基、路面基层工程。

2.4采购范围及合同包划分:生石灰采购,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即A1合同包。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合同包

采购内容

技术要求

数量(吨)

单价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吨)

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A1

生石灰

Ⅱ级钙质生石灰,有效氧化钙加氧化镁含量≥80(%),未消化残渣含量≤11(%),钙镁石灰的分类界限,氧化镁含量≤5(%)。镁质生石灰有效氧化钙加氧化镁含量≥75(%),未消化残渣含量≤14(%),氧化镁含量>5(%)。

1500

430

645,000

注:①供应商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且单价不得高于单价最高限价,此单价为含税(专票)。以上数量为计划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②最高限价含货物价格、运费、装卸费、税金及增值税附加(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等费用。

2.5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9月1日(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6交货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满足本项目的供货能力。

3.2信誉要求:

3.2.1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2.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2.3近三年(2023年5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gov.cn)***网页截图为准(查询日期应在询比采购公告发布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间)。

3.2.4供应商在“***平台(https://****.com)”中被列入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以“***平台”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询比均无效(查询截图需要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主要人员、分支机构等)。

注:***网页截图详见“附件:***网页截图示例查询方法”。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5月29日00时00分至2026年6月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采购文件售价:不收取;

4.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com)进行操作。

注:①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意向供应商,***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数字证书线上办理,CA办理咨询电话:0451-****0005;

②意向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平台使用费,若出现同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供应商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4.4***网上申请方式,供应商登录系统后,***平台。

5.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的递交:需缴纳采购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合同包。

5.2采购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0日9时00分。

5.3采购保证金递交形式:网银转账、电汇形式;①***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按时一次性足额汇入系统随机生成的银行账户,否则响应无效。②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项目所划分合同包的账号均不相同。③为保证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采购保证金,汇款前,供应商应按提示填写准确的汇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④采购保证金未按规定从基本账户汇出、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6月10日9时00分;

6.2***平台提供的“黑龙江交投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供应商应在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开启截止时间前,***网使用CA***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7.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登录“***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项目进行签到,并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的文件开启情况。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

***平台(https://****.com)

***网(https://****.gov.cn)

***平台(http://www.****.com)

***平台(https://****.com)上发布,***网址转载无效。

9.其他说明

9.1本次询比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9.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开展询比采购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网站>****中心《***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平台***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10.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光明委20#楼东数第五户门市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0****0167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五路六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451-****7010

11.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风险防控部

监督电话:0451-****7017

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6780/gsWCbJ4BLRKCxEZfYdyG.html

黑龙江环保招标
哈尔滨市环保招标
齐齐哈尔市环保招标
鸡西市环保招标
鹤岗市环保招标
双鸭山市环保招标
大庆市环保招标
伊春市环保招标
佳木斯市环保招标
七台河市环保招标
牡丹江市环保招标
黑河市环保招标
绥化市环保招标
大兴安岭地区环保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