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福建漳发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权属公司污水处理厂2026-2027年度聚合氯化铝集中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漳发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权属公司污水处理厂2026-2027年度聚合氯化铝集中招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福建漳发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福建漳发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权属公司污水处理厂2026-2027年度聚合氯化铝集中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 招标内容及范围:根据各公司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艺投加药剂需求,保障生产运行稳定达标排放,计划开展福建漳发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权属公司污水处理厂2026-2027年度聚合氯化铝集中招标采购项目。本次招标预估采购数量15757吨。(其中东墩污水厂6000吨、漳浦污水厂2307吨(含漳浦污水厂1460吨、扩建新污水厂774吨、万安污水厂73吨)、云霄污水厂500吨、****城西污水厂1400吨、马洲污水厂500吨、平和污水厂150吨、东山污水厂4700吨(含城垵污水厂3000吨、长山尾污水厂1700吨)、漳发碧水源南靖龙山污水厂200吨),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若招标人权属公司(药剂使用污水厂)已达到预估采购量且需继续采购,在未超出招标人预估采购总量的10%前提下,招标人可在权属公司采购量中自行调配。若招标人权属各家公司(药剂使用污水厂)生产所需调整等原因导致年度使用量减少,结算时按实结算,招标人不予经济补偿。
2.3 交货期:合同限期为1年(具体以各权属公司实际签订时间为准)
2.4 供货要求:招标人权属公司(药剂使用污水厂)下单订货后,中标人应于五天内(包含节假日)供货到招标人权属公司(药剂使用污水厂)指定的仓库,并提供每批货物的出厂检测合格报告:首批次须提供生产许可证(若有)。
2.5 质量要求: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用聚合氯化铝》GB15892-2020中液体聚合氯化铝的质量标准。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水处理剂聚合氯化铝》GB/T 22627-2022中液体聚合氯化铝的质量标准。仅质量标准各项指标需满足或优于《生活饮用水用聚合氯化铝》GB15892-2020中液体聚合氯化铝的要求,无需提供《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相关许可证明《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6 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总价为866.63万元,单价为550.00元/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 采用经评审的低价中标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第三章 第 2.2 款规定的评标价格调整方法进行必要的价格调整,并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3.3投标人须为有能力提供本招标产品的生产企业(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投标人若为代理(经销)商的应具备所投产品的代理(经销)证书等有效证明文件)。
3.4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至少拥有1个类似(污水处理药剂)供货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的供货业绩(合同金额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发票,其中一项中载明的金额为准),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销售合同/协议、②发票、③中标/成交公告、④中标/成交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
3.5投标人需提供: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注:1.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②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还须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帐户信息复印件,所提供的资信证明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3.6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无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问题的承诺函;
3.7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未被行政管理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投标时需将查询结果截图扫描上传);
3.8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法院***平台”(网址:http://****.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投标时需将查询结果截图扫描上传);
3.9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投标人投标时须自行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中标结果公示期间,***网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近五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为准。若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开标之日起前五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刑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材料,供招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10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 11 日23:59:59时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平台(https://www.****.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低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6年10月9日 09:30:00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170000.00)。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3.4.1。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平台(https://www.****.com)(https://www.****.com)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7.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平台(http://www.****.com)、***网(https://****.com.cn)、***平台(https://www.****.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漳发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福****路****号****大楼
电话:189****2317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睿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城区欣隆盛世外滩A区3幢203号,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fj****@****.com
电话:小蔡/小陈/小朱
联系方法: 0596-***2768 、 181****2222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6791/95agj6ABMqitpwL5smvj.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