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七台河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江河融合绿色智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道路、管线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土石方及管廊基础专业分包
2.2招标编号:CG-20260907-11526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8735106.00元(含税)
2.5招标范围(采购内容):土石方及管廊基础专业分包,完成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6建设规模及内容:经十七路、经十七路二环路、经十七路三环路、纬九路支路、蒸汽管廊+污水管道。土石方及管廊基础专业分包,完成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7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
2.8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9月29日。(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9付款方式:按照实际月进度预结算产值的70%支付月进度款,若跨年工程支付至年度预结算总金额的80%-85%);分包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施工内容(此节点分包人应将所有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撤出施工现场)且结算完成及本合同约定全部施工内容验收合格并出具竣工验收合格单后180日内支付至结算总金额的97%,剩余3%留作质保金。
2.10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1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非法人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证明(开户许可证或其他开户证明材料)。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其他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质量管理人员1人(须提供相关证书)。 (本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文件要求,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3潜在投标人须对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3年(2023年9月-投标截止之日前)无行贿犯罪在"***网"(http://****.gov.cn)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网"网站截图为准)。
潜在投标人须对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在"***网"(htt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查询,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以"***网"网站截图为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8日09时00分至2026年9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网-***平台(www.****.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上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进行报名、(备注接收文件的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套500.00元/本,售后不退。
文件费缴纳开始时间:2026年9月8日09时00分。
文件费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9月14日17时00分。
报名审核通过后须在系统上传文件费缴纳凭证,文件费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费汇款信息
户 名: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花园街支行(或南岗支行)
账 号:165256608775
注: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以代理机构账户到账时间为准;若投标人汇款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发售时间内到账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开具发票信息发送到ta****@****.com,如因投标单位未提供开具发票信息或信息不完整,文件获取截止后财务将按现有信息开具普通发票,过后不再重新开具发票,请知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纸质投标文件现场递交、同时在“***网-***平台(www.****.com)”上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1日14时00分。
5.3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路****号盟科汇5层512室。
5.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7.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评审时间、评审地点)
7.1开标时间:2026年9月2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路****号盟科汇5层512室。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8.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平台(www.****.com)上发布,***网站转载无效。
10.其他
1.***平台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平台***平台账户;
账户名称: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451907989010000
注:(1)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 (示例:CG-202604013-95027)。
(2)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企业名称+招标编号。(示例:XXXXXXX有限公司+CG-202604013-95027)。
2.本次采购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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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笔采购中标额 |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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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以下 |
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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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含)至50万元 |
200 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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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万元(含)至 100 万元 |
300 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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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 |
2000 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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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万元(含)至 1000 万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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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万元(含)至 5000 万元 |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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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万元(含)至 10000 万元 |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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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万元以上 |
0.5‰ |
3.补充说明
(1)***平台中标服务费,平台有权拒绝发布相关招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2)***平台中标服务费,与采购人私下直接签订采购合同的,平台有权拒绝承认其相关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有权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系统服务及查验查证服务。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七台河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街****号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133****0848
招标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路****号1幢3层302室
项目负责人:杨晓林
联 系 人:杜远
电 话:151****2231
电子邮箱:__****@****.com
对本公告存异监督管理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0****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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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6904/vwbmeqABLRKCxEZf94E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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