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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洲渔港船舶处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6小时前招标公告-公告竞争性磋商广东 - 广州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蒲洲渔港船舶处置项目
项目预算 66.32万
省份/直辖市 广东 所属地区 广州市
采购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港湾街道办事处 项目联系方式
更多联系方式 199****9787 020-****6896 020-****6870 更多联系方式(33个)
代理机构 广州智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方式 020-****0907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广州智诚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港湾街道办事处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蒲洲渔港船舶处置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蒲洲渔港船舶处置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ZCNS2026FC15508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66.32万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为采购人提供蒲洲渔港船舶处置服务。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及需求详见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

供应商必须对全部磋商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船舶拆解处置完毕并通过验收之日止(具体以采购人实际工作要求为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供应商须具有生态环境部门批准或核发的《排污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三.获取磋商文件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需在本采购项目规定的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时间内):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

1.现场获取:携带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报名登记表》和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复印件到采购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磋商文件,现场报名仅接受现金/微信。

2.邮件获取: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报名登记表》和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扫描件连同汇款单据发送电子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z****@****.com,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参投包组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如未注明详情或款项未按时到账或未按时办理导致获取磋商文件不成功,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在发送邮件后1个工作日内未收到我司回复,请联系我司(020-****0907)。(汇款账号信息:收款人:广州智诚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分行;账 号:3602056909200756288,邮件报名只接受对公账户汇入)

3.***网站http://www.****.com在“资料下载”专栏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

4.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9月11日起至2026年9月17日期间(工作日9:00-12:00和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1日下午14:30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9月21日下午14:30

地点:广****路****号****大厦广州智诚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平台http://www.****.com)、***网站http://www.****.com)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港湾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南133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智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路****号****大厦

联系方式:020-****09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麦工

电话:020-****0907

发布人:广州智诚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年9月10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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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7025/xkEXi6ABni4p5U9XBdo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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