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六安市霍山县但家庙镇观音岩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
||||
|
项目编号 |
E341525001005035 |
||||
|
标段名称 |
六安市霍山县但家庙镇观音岩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
||||
|
标段编号 |
E341525001005035001 |
||||
|
招标人 |
霍山县但家庙镇人民政府 |
||||
|
最高限价(元) |
5658349.27元 |
||||
|
代理机构 |
安徽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霍山县南岳西路 18 号 联系方式:0564-***2516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9月15日09时00分 |
计划工期 |
120日历天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安徽龙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贵公司提供的项目经理陈宗芳社保证明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附录4项目经理社保要求。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蓝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投标工期 |
120日历天 |
||||
|
地址 |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城****楼商-112 |
||||
|
投标价(元) |
4809596.88元 |
||||
|
项目经理 |
李敬超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皖2342019202183690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柯炳霞 |
质量标准 |
合格备案 |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企业业绩 |
无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君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投标工期 |
120日历天 |
||||
|
地址 |
安徽省六安市****城 |
||||
|
投标价(元) |
4809596.88元 |
||||
|
项目经理 |
黄勇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皖2342018201895542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卢振亭 |
质量标准 |
合格备案 |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企业业绩 |
无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霍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投标工期 |
120日历天 |
||||
|
地址 |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淠河西路 |
||||
|
投标价(元) |
4809596.88元 |
||||
|
项目经理 |
吴绪如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皖2342021202118501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杜继和 |
质量标准 |
合格备案 |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企业业绩 |
无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09月16日至2026年09月20日 |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霍山县但家庙镇人民政府 地址:霍山县但家庙镇街道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64-***7286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中心****楼 联系人:梁股长,联系电话:0564-***2057。 3、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中心****楼 联系人:梁股长 联系电话:0564-***2057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71/cZlgqaABMqitpwL5LEm9.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