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委托,组织实施“生活污水毒情监测服务项目”项目已完成评审(谈判),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TZXDL-2026-01516
项目名称:生活污水毒情监测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捌万捌仟元整(¥288,000.00元)
采购方式:公开征集
二、投标供应商名称、报价、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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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供应商 |
报价(元) |
资格性审查情况 |
符合性审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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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智合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
284700 |
通过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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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广州大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80320 |
通过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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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广州安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83240 |
通过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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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宁波华仪宁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29200 |
通过 |
不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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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广东正孚法医毒物司法鉴定所 |
274400 |
通过 |
通过 |
备注:宁波华仪宁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不满足符合性审查第5项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
三、项目中标(成交)情况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州大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路****号H6栋1050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捌万零叁佰贰拾元整(¥280,32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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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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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生活污水毒情监测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自然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异议(质疑)期限: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答复期限:收到异议(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号)及招标文件规定执行,由中标人支付,人民币(小写):¥5,000.00元。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咨询,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
地址:****路****号
联系方式:姚警官 0755-****67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大厦东座1403C
联系方式:0755-****82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工
电话:0755-****8226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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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7436/6g8ftKABLRKCxEZfXBG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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