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GK-2026015
二、项目名称:泾川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苏****路****号****大厦
中标金额:肆佰柒拾捌万壹仟陆佰零伍元整(4781605.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叁佰叁拾肆万柒仟壹佰贰拾叁元伍角整(3347123.50元)
评审总得分:89.2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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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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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A类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厢房) 品牌:盛阳 规格型号:2800*1450*2100mm、JCDZ-A 数量:54座 单价:2777.00元/投口 |
五、评审专家名单:何小锋、林东良、徐圣友、丁红、吴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价100万元以下部分(包括100万元)按1.5%收取,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包括500万元)按1.1%收取,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按0.8%收取。
2、金额为:56597.6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安徽东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路****号、****城****城,联系电话:0563-***2008、187****6222。****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路****号、电话:0563-***3062)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路****号
联系方式:0563-***2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东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城****城
联系方式:187****6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王先生
电话:0563-***2008、187****6222
十、附件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df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3、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pdf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1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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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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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安徽东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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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6-09-10 09:5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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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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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已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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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6-09-10 10:2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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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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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75/8QgmiaABLRKCxEZf6sh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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