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概况 | |
| 本招标项目山东核电科技馆3A级旅游景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工程勘察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烟台高新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烟台高新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烟台新建万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山东核电科技馆3A级旅游景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工程勘察 | |
| 2、项目类别:服务类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采购内容:4.1 项目名称:山东核电科技馆3A级旅游景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工程勘察 4.2 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高新区。 4.3 建设规模(面积):本工程包含新建景区主道路及景区连接道路;新建景区停车场、文旅驿站;改造景区入口及基础设施;新建广播、监控、景区管理系统等智能化配套;新建可移动厕所、垃圾分类回收设施、标识系统、照明、配套管路、桥梁等功能及市政配套基础设施。 4.4 投资额:500000.00元 4.5 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比例:50万元,100%; 4.6 招标范围:本次勘察范围包括以下主要区域和构筑物:各点位(1#-5#)所涉及的区域,人工构筑物(如服务驿站、口袋公园、停车场、道路、桥梁等)。需完成以上区域内建设内容的地质勘察工作以及后续服务等相关内容,以满足项目施工图设计的需要。 4.7 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勘察工作自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后开始,勘察工作进度需满足设计需求。 4.8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勘察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规定,达到合格标准并满足项目设计的需要,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4.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4.10 项目基本情况:/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并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具有工程勘察/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的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2)拟任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工程类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投标人须知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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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采购文件领取 | |
|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上 | |
|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6-09-30 17:30:00 | |
|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有***网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技术要求的修改、***网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 |
| 五、响应文件提交 | |
| 1、递交方式:请投标人登录 ***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网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平台予以拒收。投标***网上签到。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起启动投标文件解密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网络。 | |
| 2、递交截止时间:2026-10-15 09:00:00 | |
| 3、递交地点:***网 | |
|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
| 1、开标时间:2026-10-15 09:00:00 | |
| 2、开标地点:****中心 |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平台、***网、***网、***平台上发布。 | |
| 八、联系方式 | |
| 1、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烟台高新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 地址:烟台高新区蓝色智谷11#****楼 | |
| 联系人:盛经理 | |
| 联系电话:0535-***5263 |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 名称:烟台新建万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山东省烟台****路****号****楼 | |
| 联系人:安笑笑 | |
| 联系电话:0535-***6596 | |
| 九、其他说明 | |
| 9.1 本招标项目市域内远程异地评标。 9.2 投标人须以pdf格式在投标文件中“社保信息”上传拟组建项目部成员所有人员社保信息(须附“***网址、验真码”***网址、用户名和密码)。 9.3 投标人须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以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附在投标函后面上传到系统,在开标现场展示。投标人对提供信用信息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9.4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本公告下方“提出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提出。 9.5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国土建设局投诉。本次招标活动接受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国土建设局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535-***2257。 9.6 各投标人须办理支持山东省ca互认的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公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公章)、签字章等。在烟台办理ca数字证书的具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7 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 ****中心咨询,联系方式: 0535-***8611、6788613。 9.8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9.9评标办法及确定中标人方式: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2;确定中标方式:评定分离法 9.10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不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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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7726/1KDW0qABMqitpwL5D0C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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