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询价采购文件
(服务类)
根据工作需要,青岛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对北部分公司行车维保项目采用询价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金状况良好;
3.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网(https://****.gov.cn查询,在响应截止之日前,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200万元以上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报名期间需上传回避说明及承诺函(详见附件 3、4);
5.未被列入水务集团采购供方不良行为名单;
6.投标人应具备起重机或特种设备相关经营范围;
7.上述全部证明材料须在报名阶段同步完成提交。
二、采购需求
(一)项目内容
为保证北部分公司五沽河泵站、华山泵站、团彪泵站在用行车始终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根据行车使用维护保养说明及《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中关于维护保养的相关要求,需要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维保单位对五沽河泵站、华山泵站、团彪泵站行车开展维护保养工作,维护保养周期为一年,频次为每月1次。
(二)技术要求
(1)金属结构状况及连接:主梁、端梁、小车架等金属结构状况不应有局部失稳、严重锈蚀、塑性变形和裂纹现象;主梁扰度、悬梁上翘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结构连接牢固可靠,连接件无松动、过度磨损、缺件、损坏等缺陷,连接焊缝无明显可见东侧焊接缺陷。
(2)电气:接触器、继电器等元器件接触良好,无烧焦、发热、融化痕迹,无外表破损、罩壳掉落;电气线路连接可靠,无绝缘层破损、老化。
(3)制动器:制动平稳可靠,制动器零部件不应有裂纹、过度磨损 、塑性变形、缺件等缺陷,松闸状态时制动轮与摩擦片无摩擦现象,制动状态时制动力矩足够,无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和油污。
(4)钢丝绳:不应有断丝、断股、绳芯挤出、扭结、腐蚀、弯折、松散、过度磨损等缺陷;排列整齐,不应有跳槽、挤压绳等现象,保证有足够的安全圈数且不得少3整圈;端部固定方式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5)卷筒:不应有裂纹、过度或异常磨损,固定牢靠。
(6)滑轮:不应有裂纹、轮缘破损或过度磨损,转动灵活,防脱绳装置有效,滑轮轴无异常。
(7)联轴器:零件无缺损,运转时无异常响声和窜动现象。
(8)导绳器:工作范围内能有效排绳,滑移无卡阻,螺栓无松动。
(9)减速器:传动无异常声响,底座无松动,壳体无漏油。
(10)车轮:踏面和轮缘无过度磨损、裂纹、变形和过度偏斜等影像安全和使用的缺陷,转动灵活。
(11)电动机:固定牢靠,无松动现象,温升符合要求,无异常响声;金属外壳可靠接地。
(12)轨道:****中心线、顶高差、接头间隙等均符合相应要求,连接板及垫板无松动、脱落、移位等现象,且不应有裂纹,严重磨损、锈蚀等缺陷。
(13)轴承:各机构连接轴承无异常振动、发热、噪声、磨损等现象,润滑良好。
(14)安全保护:缓冲器和端部止挡设置合理、固定牢靠,不应老化、破损。
(15)限位装置起升高度位置限位器、下降极限位置限位器和运行行程位置限位器动作准确、可靠。
(16)防护装置:起重量限制器动作准确、可靠,显示、报警功能准确。
(17)润滑: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润滑部位进行润滑各润滑点的润滑状况良好,润滑系统工作正常,润滑油无变质现象,油量充足。
(18)国家有关部门其他的规范要求。
(三)商务条件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当月开始执行,服务期限1年。
2.服务地点:青岛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北部分公司五沽河、华山泵站、团彪泵站。
3.服务成果验收: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采购人应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行车维保不低于上述技术要求;提供行车维保相关维保资料。采购人有权根据相关部门检验结果要求维保单位重新维保。
4.付款:合同签订且中标单位开具合规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自合同生效起满1年后的1个月内,验收合格支付剩余合同款项。
5.服务保障:项目服务期间,采购人如遇到问题,随时可以从维保单位得到支持与帮助。维保单位需指定一名主要联系人与采购人联系。若维保单位指定联系人如果因特殊原因离职或更换电话,及时通知采购人,并指定合格的接替人员。
三、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采用密封报价,询比价截止时间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获取供应商报价情况。
(二)本项目报价为含税全包价,采购人在合同价款之外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供应商应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三)本次采购要求线上报价,请各供应商在报价前认真阅读本文件内容,***平台上填报价格并上传下列响应文件。
1.报价单及项目明细(详见附件1、2);
2.资格证明材料(如有);
3.符合技术、商务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有);
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供应商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
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9月23日14时00分
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价,如无法报价,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4小时内向采购人电话反馈,供应商未按规定及时反馈的,如出现1次,1个月内不再邀请;出现2次,半年内不再邀请,出现3次,停止供方资格。
(五)凡对询比价文件提出询问的,须在2026年9月23日11时00分前书面提出,采用邮件、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递交,并电话通知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询问,采购人将不予受理答复。
(六)采购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可对询比价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平台公告,各供应商应时刻关注澄清或修改公告,澄清或修改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供应商已收到。澄清或修改、补充通知的内容构成询比价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七)青岛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实行询价采购供方“黑名单”制度,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限制其参与青岛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询价采购活动,直至取消询价采购供方资格:
1.合同履约期内,发生供货或服务质量不合格1次,按合同约定整改到位的,自整改完成之日起,半年内不得参加青岛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活动;按合同约定整改到位但超出整改期限的,自整改完成之日起,九个月内不得参加青岛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活动;拒不整改的,取消供方资格。
2.供方违约1次的,半年内不得参加青岛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活动;累计违约2次的,取消供方资格。
3.供方发生重大事项(如资质、注册资本金、安全生产许可、股权、不良记录等方面发生变化)未及时告知的,半年内不得参加青岛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活动。
4.经评价不能满足集团公司采购需求的;经查有弄虚作假获得供方资格的;解决处理问题不及时不到位,不能充分协商解决问题,造成热点热线事件的;其他行为给青岛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财产经济损失的,取消供方资格。
(八)供应商不得借用他人资质响应或出借资质给他人响应,不得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报价,不得使用非法手段获取成交。如询价过程中发现下列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响应资格;若成交的,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列入青岛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询价采购供方“黑名单”。
1.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
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人。
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响应或者成交。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响应。
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比选申请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
9.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本次采购活动接受采购人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依纪实施的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0532-****2338。
四、评审方法
评审方法采用最低价评审法,即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且不含税报价最低者成交。(若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者有2家及以上,由采购人从中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青岛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山东****路****号****大厦
联 系 人:胡工
联系电话:156****5259
邮 箱:16****@****.com
附件1:
报价单
一、经我公司认真研究,决定完全响应该项目询价文件要求并报价。
二、报价表
|
序号 |
服务名称 |
实施地点 |
计量单位 |
不含税投标价(元) |
税率 |
含税投标价(元) |
含税控制价(元) |
备注(取费依据、收费标准等) |
|
1 |
北部分公司行车维保项目 |
水投公司北部分公司华山泵站、五沽河泵站、团彪泵站 |
项 |
26000 |
||||
|
总计 |
大写: |
|||||||
|
小写: |
||||||||
三、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截止时间起60天。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附件2:
|
青岛水投北部分公司行车维保项目明细表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备注 |
|
1 |
五沽河泵站行车 |
LD型-1T |
台 |
1.00 |
该报价为1年期全部费用,包含设备费、运输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 |
|
|
2 |
华山泵站行车 |
LD型-5T |
台 |
1.00 |
||
|
3 |
团彪泵站行车 |
LD型-1T |
台 |
1.00 |
||
|
4 |
合计(含税) |
26000.00 |
||||
附件3:
回避说明
我单位已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三十四条“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之规定。
我单位承诺所参与的 项目投标,如有前述情形,但没有提出回避的,将无条件接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相关罚则的处理,经评审中标(成交)的,自愿放弃中标(成交),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供应商确认是否回避
是 □ 否 □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投标单位如与招标人存在相关关系或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选择“是”,表明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单位只有与招标人及其他投标单位无相关关系,选择“否”时,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2. 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附件4:
承诺函
青岛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北部分公司:
供方全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XXX 。
我 XX 系 供方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XX项目 的报价,为此,我方就本次报价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及以上的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未被列入青岛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供方黑名单;
5、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同意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
6、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7、若成交,我方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8、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9、响应文件自开启响应文件日起有效期为60日历日。
10、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供方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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