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受霞浦县溪南镇人民政府委托,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350921]JH[CS]2026001、溪南镇南岸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溪南镇南岸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网(****.gov.cn)***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3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21]JH[CS]2026001
项目名称:溪南镇南岸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50,000.00元
采购包1(溪南镇南岸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0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45,362.00元
磋商保证金: 10,5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B05990000-其他专业施工 | 基础设施提升改造 | 1(项) | 否 | 在南岸村道路长度约500米增加太阳能路灯约17盏;登山步道长度约842米增加庭院灯约65盏;对南岸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增加休憩亭子、智能化健身设施、文化宣传景观小品、防护栏杆,并对夜景照明及绿化进行提升改造,增设数字监控、音响等设备。按行业标准验收。 | 1,050,000.00 | 建筑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以公布统一延期时间为准(附相关延期通知资料);(3)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所署单位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4)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2)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绿色建材:财政部办公厅 ****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 (财办库〔2023〕52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10-12 至 2026-10-1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10-23 09:0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楼(****中心)第二开标厅(****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6-10-23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楼(****中心)第二开标厅(****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此次开标为不见面开标。 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到开标现场,若供应商选择不到开标现场,请***网投标系统,线上参与开标流程,并按规定在相应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 2.供应商应确保自身设施、设备、网络环境状况良好,在操作过程中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观看开标流程、远程解密或签章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在规定的时间内正确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在开标时将由系统判定签到情况,供应商应在远程解密开启后30分钟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4.解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并在远程签章开放后5分钟内完成,逾期未签章的视为认同开标结果。 5.远程解密及远程签章的开放起始时间均在开标过程中临时开启,请供应商务必密切关注实时开标流程,并根据流程在系统内按时操作,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开标过程中有关操作问题,请翻看《供应商-福建项目电子化交易操作手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霞浦县溪南镇人民政府
地址:霞****路****号溪南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31****15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海天水岸阳光9栋1604室
联系方式:186****7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敏
电话:186****7877
网址: ****.gov.cn
开户名: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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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79/kVM6L6EBni4p5U9XLcA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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