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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剩余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永和)(招标公告)

20小时前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福建 - 泉州市 - 晋江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项目预算 591.675万
省份/直辖市 福建 所属地区 泉州市 - 晋江市
采购单位 晋江市永和镇人民政府 项目联系方式 陈先生 131****4444
更多联系方式 138****3930 159****7275 王老师 139****0309 更多联系方式(10个)
代理机构 福建华源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方式 152****4219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江市剩余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永和)已由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晋江市剩余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永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复函》(晋发改审[2026]1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晋江市永和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晋江市永和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华源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永和镇巴厝村、永和镇锦岭村、东石镇金泽村、永和镇周坑村、英林镇陈山村、东石镇清透村、英林镇东埔村、东石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933981.87平方米,工程总造价为:591.6752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环境整治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933981.87平方米,工程总造价为:591.6752万元,建设内容为拆除建筑物、条石清运、垃圾清理、渣石清理、场地整理、浆砌挡土墙、修建排水沟、覆种植土、警示标志、安全防护栏、绿化、植被养护、监测工程等,对损毁的矿山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为:591.6752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91675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苗木养护期为3年(1年成活养护,2 年日常养护);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甲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专业类别: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不适用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城***网的“****城***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适用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认定具体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 8 号)文件。(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高 级资源与环境类或土木水利类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职称。(4)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9月16日08时00分至2026年09月21日18时00***网(网址:http://****.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1.83万元(下同)。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本项目执行《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2部门关于全面开展全市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泉发改规〔2024〕5号)及《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部分实行“信用+承诺”免缴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公管办[2024]5 号),无失信记录的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按格式规定签章后的《投标人申请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9月29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平台http://****.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晋江市永和镇人民政府

地 址:泉****街****号,邮编:362200

电子邮箱:/

电 话:131****4444,传真:/

联 系 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源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路****号****苑,邮编:362200

电子邮箱:43****@****.com

电 话:152****4219159****2809133****0623,传真:/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陈建斌,联系人:杨志峰&林晓芳

***平台名称:***网

网 址:http://****.gov.cn

联系电话:0595-****5508/2213550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路****号

联系电话:0595-****1552

****中心名称:****中心

地 址:晋江****广场、2幢连接体101、107单元

联系电话:0595-****2780/8562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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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79/n5pwsqABMqitpwL5Fsd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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