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悦公馆全过程咨询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E3501110102802120001)
各投标人:
本补充通****城悦公馆全过程咨询招标文件的补充与更正,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补充、修改:
1、履约担保期限及退还:有效期至本合同服务期满,到期后退还或自动失效。履约保证金以现金形式递交保证金的,返还时计取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二、质疑回复:
问题1:质疑内容:1.根据闽建(2024)22****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第六条:政府投资全过程咨询原则上包含:项目管理、勘察(如有)、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水土保持方案、水保监测、环境监测、节能 / 环保 / 水保专项验收、图纸审查、招标代理属于可增加打包的其他咨询板块,不属于原则必备模块。另外,项目后评价、第三方评价服务,俩个类别均属于其他咨询小项,收费少,不应该存在在评标办法中。 综上:类似业绩中“服务内容应包含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后评价、第三方评价服务、工程设计或工程监理”应该删除“项目后评价、第三方评价服务”。 2.项目管理机构中不应设置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专业),针对性强,项目总负责人应改为满足高级工程师即满分,增加项目公平性。
回答:1、依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管理规定(试行)》第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设置投标人、拟派出项目总负责人的类似业绩作为加分条件。“本项目的服务内容包含项目后评价和第三方评价服务,根据项目特点及实际需求设置全过程咨询类似业绩加分项,未超出管理规定文件的要求。符合招标投标法相关法规及《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充分放开竞争,保障更多潜在投标人平等参与本项目竞争,现对招标文件相关业绩条款予以优化调整如下:
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 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3)款“企业业绩评分标准中投标人类似业绩第1点”修改为:“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一项竣工验收合格的建安造价不低于8900万元且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8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应包含工程造价咨询、其他咨询(第三方评价服务)、工程设计(或工程监理))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注:①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协议书,至少包含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内容、合同双方的签署盖章页)、省级(含直辖市)***网页截图以及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备案机关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竣工验收报告),计算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上述要求的服务内容(应包含工程造价咨询、其他咨询(第三方评价服务)、工程设计(或工程监理))应能在合同及招标公告(或合同及中标公示)中体现,未提供的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②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的业绩,****城***网站***平台查询得到其相关信息(至少包括:项目名称、工程费用(或实际造价)、竣工验收信息);提供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城***网***平台查询得到其相关信息(至少包括:项目名称、工程费用(或实际造价)、竣工验收信息);***网上查询的相应截图,且网上查询到的实际造价与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造价金额均应能满足业绩指标,否则,其业绩不计。③类似业绩应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类似业绩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提供方应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接该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业绩。
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 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3)款“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修改为:“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下同) 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一项竣工验收合格的建安造价不低于8900万元且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8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中担任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服务内容应包含工程造价咨询、其他咨询(第三方评价服务)、工程设计(或工程监理)) 的 ,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注:①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协议书,至少包含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内容、合同双方的签署盖章页)、省级(含直辖市)***网页截图以及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备案机关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竣工验收报告),计算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上述要求的服务内容(应包含工程造价咨询、其他咨询(第三方评价服务)、工程设计(或工程监理))应能在合同及招标公告(或合同及中标公示)中体现,未提供的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②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的业绩,****城***网站***平台查询得到其相关信息(至少包括:项目名称、工程费用(或实际造价)、竣工验收信息);提供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城***网***平台查询得到其相关信息(至少包括:项目名称、工程费用(或实际造价)、竣工验收信息);***网上查询的相应截图,且网上查询到的实际造价与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造价金额均应能满足业绩指标,否则,其业绩不计。③上述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全过程咨询合同、中标公示及竣工验收证明)的项目总负责人不一致的,其业绩不计。
2、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 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3)款“资信评分标准中项目管理机构”修改为:“(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的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满足基本资格条件的得1.5分;(2)专项咨询服务负责人(设计咨询负责人、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负责人)中满足基本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其中任意一人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5分。本小项满分3分。注: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问题2:质疑理由: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管理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及违反《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相关规定。质疑内容: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及总咨询负责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一项竣工验收合格的建安造价不低于8900万元且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8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应包含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后评价、第三方评价服务、工程设计或工程监理)。 问1: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管理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设置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类似业绩(应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管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全部服务内容),本项目却不设项目管理,却增设把竣工运营后才实施的后评价、第三方评价捆绑纳入本项加分,该服务内容与本招标项目建设期主要履约工作关联性弱,违背招标项目实际特点。违反了《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相关规定。属于变相抬高投标门槛,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嫌疑以及为特定企业设置特定业绩,请修改。
回答:依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管理规定(试行)》第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设置投标人、拟派出项目总负责人的类似业绩作为加分条件。“本项目的服务内容包含项目后评价和第三方评价服务,根据项目特点及实际需求设置全过程咨询类似业绩加分项,未超出管理规定文件的要求。且本项目资格条件未设置类似业绩门槛,不存在变相抬高投标门槛,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形,符合招标投标法相关法规及《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充分放开竞争,保障更多潜在投标人平等参与本项目竞争,现对招标文件相关业绩条款予以优化调整,调整内容同质疑回复1。
本项目经修订并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做为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的附件发放给所有投标人,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修订版),若不按此招标文件(修订版)编制投标文件,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在截标前应随时登陆该站,查询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本补充通知同时在***平台(https://****.gov.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cn) 、***网(https://www.****.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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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福州市园开安筑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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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路****号****中心 |
邮编: 35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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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591-****9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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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林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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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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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路****号****大厦南面14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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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591-****9706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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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林都(项目负责人)、李水生、郭敏龄、林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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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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