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农安县垃圾填埋场浓缩渗滤液全量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0533(环评科)
通讯地址:农安县政务大厅
邮 编:13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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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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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县农安镇东狐狸树村农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现有厂区内 |
****中心 |
长春科隆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农安县农安镇东狐狸树村农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现有厂区内,占地面积1274.72平方米,总投资2624.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5万元。主要建设1套浓缩液全量处理系统,并配套建设相关公用及环保工程。本项目建设完成后主要处理本厂渗滤液处理系统产生的浓缩液,处理规模为120m3/d。本项目MVR蒸发系统采用电加热装置,MVR蒸发系统启动补热及超低温干燥系统由1台3t/h的燃生物质链条炉排蒸气锅炉提供。 |
本项目必须完善风险防范措施,最大限度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产生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你单位必须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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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807/B73uEJEB0yg9PfSeH1x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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