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农安县新鸿发屠宰厂建设项目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0533(环评科)
通讯地址:农安县政务大厅
邮 编:13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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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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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县新鸿发屠宰厂建设项目 |
长春市农安县前岗乡鲍家村 |
农安县新鸿发屠宰厂 |
吉林恒鼎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农安县前岗乡鲍家村,建设性质:新建。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项目建设完成后,可年屠宰 8000 头生猪,1460 头牛,1500 只羊。 |
1、本项目生产废水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防渗污水储池,用罐车清运至农安县海格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 2、本项目屠宰车间封闭,屠宰车间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通过集气设施收集,引入活性炭吸附除臭设施处理,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待宰间废气,经喷洒无毒副作用生物除臭剂处理。 3、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建筑物隔音等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值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要求。 |
项目未进行公参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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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807/EGTxkJsB8JITibH4CCw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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