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中心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联系电话:0431-****0533(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环评科)
传 真:0431-****6533
通讯地址:****中心****楼
邮 编:13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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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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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建设项目 |
农安县农安镇拉拉屯村 |
****中心 |
吉林****中心 |
2026年10月10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初审:史双桥 复审:邢雨哲 终审:洛阳
附件:
****中心建设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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