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0533(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环评科)
通讯地址:农安县政务大厅
邮 编:13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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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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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三牧牧业有限公司锅炉改扩建项目 |
农安县开安镇许马三家 |
吉林省三牧牧业有限公司 |
吉林省鑫瑞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市农安县开安镇许马三家村吉林省三牧牧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地理坐标:东经 125°8′32.496″,北纬 44°14′8.99″,属于改建项目,不新增厂区总用地,新增建筑面积2559.496m²。项目总投资250万元,环保投资9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38%,施工工期24个月。建设内容:拆除厂区一期现有11台0.5t/h燃生物质锅炉及配套烟囱;新建42台2.5t/h 生物质热水锅炉,就近分区供给厂区一期、二期已建 29 座猪舍以及三期规划100座猪舍采暖;配套建设42座锅炉房、密闭生物质燃料储存间、密闭灰渣储存间,每台锅炉配套旋风除尘器+高效覆膜布袋除尘器,每台锅炉配套建设1根30m高排气筒(DA001DA042);锅炉排污水全部用于炉灰拌湿、锅炉房洒水降尘,不外排。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依托企业现有内部人员调配。 |
完善风险防范措施,最大限度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产生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你单位必须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本项目由农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初审:史双桥 复审:邢雨哲 终审: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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