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桩设备维保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充电桩设备维保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充电桩设备维保项目
1.2 采购人: 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情况: 我公司所属场站38***平台系统管理、充电机和箱变低压系统元件以及内外模组等配件更换和维修服务。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成交份额: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我公司所属附二中场站、昭君博物院场站、古路板场站、通和驾校场站的38***平台系统管理、充电机和箱变低压系统元件以及内外模组等配件更换和维修服务。不包括枪头、枪线。
2.2 服务期: 1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2.3 服务地点: 公交公司所属附二中场站、昭君博物院场站、古路板场站、通和驾校场站。
2.4 验收标准: 维保操作符合国家、部委、自治区及市相关标准,线路完好无烧蚀,设备工作正常,维保后提供维保记录一式两份。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资质要求: 供应商具有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信誉要求: 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未被“***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供应商通过“***网”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3)其他: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 9 月 20 日至2026年 9 月 28 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平台(http://www.****.com.cn)上传下列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获取文件(***平台***平台上传资料,***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平台注册为一次性免费注册,注册成功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平台使用费200元,售后不退。
4.4 ***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资料全部粘贴到一个word上并转成PDF格式上传,请务必在标书售卖***平台(http://www.****.com.cn),进入“我的购物车”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费用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平台公司出具,投标人需要发票的,可通过“发票管理”***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
4.6 投标人完成费用支付后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供应商无法获得下载招标文件权限,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4.7 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平台咨询电话为:400****175;平台将***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8 投标人必须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之前完成CA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平台账户中“北京CA申请”“CA申请帮助”“CA办理指南”查看,***平台统一服务热线400****175进行咨询。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保证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通过“环境检测”下载并安装检测工具;
5.2 安装完成后启动检测工具,逐一安装检测工具中的插件;
5.3 ***平台上下载的后缀名为.zzlh的电子招标文件,按提示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5.4 使用CA对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并导出加密电子招标文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6.1 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 开启地点:****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路****号)2层开标室;
6.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网址为www.****.com.cn,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6.4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平台(http://www.****.com.cn”***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http://www.****.com.cn”上传递交;不见面服***平台统一服务热线400****175进行咨询。
6.5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在“***平台http://www.****.com”、“***平台http://www.****.com.cn”、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com上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9 场所服务费
9.1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
成交投标人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投标人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9.2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9.3交易场所:****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路****号
联系人:塔拉
联系电话:0471-***7645
10 联系方式
采购人人: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城区北二****大楼
联系人:刘璇
电话: 156****6268
采购代理机构:****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工业园****中心
联系人:黄晓博 杨阳
电话:0471-***2087
邮箱:n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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