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和县鄂尔栋镇甲坝子村南一带历史遗留无主废弃采坑、废石堆生态修复治理8#区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MGBM-GC-2026-05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和县鄂尔栋镇甲坝子村南一带历史遗留无主废弃采坑、废石堆生态修复治理8#区项目(二期)已由兴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410-150924-04-01-257219),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申请银行贷款,招标人为乌兰察布市环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兴和县鄂尔栋镇甲坝子村南一带历史遗留无主废弃采坑、废石堆生态修复治理8#区项目(二期);
2.2.建设规模及内容:二期生态修复治理面积约22.49公顷,回填库容约360万m³(具体施工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建设地点:兴和县鄂尔栋镇甲坝子村大良沟;
2.4.总投资约为:6723.268134万元;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6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5月10日;共计335日历天;(注:上述计划开、竣工时间和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完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并有类似项目经验;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施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网”(http://****.gov.cn)无行贿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5.投标人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12日至2026年05月1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加盖公章的资料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10****@****.com,邮件以项目名称简称+公司名称+联系方式命名。资料审核通过后邮箱通知,确认后24小时内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缴纳账户:
开户单位:内蒙古百茂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149276011798
4.3.报名材料:报名时,报名人需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及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后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名称等);)
(4)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函;
(5)投标人提供近2026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有效票据凭证需显示缴纳信息及缴纳内容);
(6)投标人提供近2026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单位纳税有效票据凭证(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银行扣税凭证为准);
(7)***网(http://****.gov.cn)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8)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9)投标人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6月01日09时30分前
5.2.投标地点:内蒙古呼****路****号****中心****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1日09时30分
6.2.开标地点:内蒙古呼****路****号****中心****楼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平台(http://www.****.com)
***网(http://www.****.com.cn)
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com)
***平台(http://www.****.com)
8、场所服务费与文件费:
一、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
1.有明确成交总价的项目,按最终成交总价1‰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2.由成交供应商按照以下标准承担场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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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标准 |
费用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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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天:09:00-14:00或14:00-19:00 |
500元/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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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超出0.5天时间1小时及以上;超过20:00的,每超出1小时(含)增加200元 |
1000元/间 |
二、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三、交易场所:****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路****号
联系人:董政
联系电话:0471-***7645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乌兰察布市环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小区区南门第8号营业房
联 系 人:谢凡
电 话:156****9912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百茂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公园世家铭座B****楼
联系人:高智奎
电话:166****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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