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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岭钨矿采选扩建项目工程基建剥离建筑用砂资源竞价公告采购信息公告

2026-09-20招标公告-公告网上竞价广东 - 韶关市 - 翁源县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翁源县红岭钨矿采选扩建项目
省份/直辖市 广东 所属地区 韶关市 - 翁源县
采购单位 翁源红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方式
更多联系方式 李先生 180****7977 黄超 191****9726 江生 135****4704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翁源县红岭钨矿采选扩建项目工程基建

剥离建筑用砂资源竞价公告

  • 竞价人须知

翁源红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岭公司”)计划对翁源县红岭钨矿采选扩建项目工程基建剥离建筑用砂资源(以下简称“风化砂土”)组织公开竞价销售,该批资源为露天采场第一、第二台阶基建剥离产出,总量约30万吨,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竞价。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竞价范围:广东省韶关市翁源县江尾镇红岭矿业公司露天采场30万吨风化砂土;

(二)标的物说明:本次预售的风化砂土为露天采场基建剥离物,属于建筑用砂原料,为项目自用富余部分,已依法履行政府公开处置程序,其中可能含有极低品位的有色金属成分。该成分为剥离物伴生物,非本次交易标的的主营成分,红岭公司不对其具体含量、品位、种类及回收价值作任何承诺或保证;

(三)标的物数量:本次预售约30万吨,最终以实际过磅数量据实结算;

(四)竞价起价底:10元/吨(不含增值税,含装车费用;增值税按国家现行有效税法规定计取,税费由买受人另行承担);

(五)提货时间:以红岭公司发出提货通知书为准,具体提货周期按照甲方露天采剥计划确定;

(六)产品计量:以红岭公司地磅过磅数量为准;

(七)装车方式:由红岭公司统一负责装车,运输过程安全责任由买方负责;

(八)本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竞价,联合体须明确分工及各方资质;

(九)买方义务:为遵守本地政府关于风化砂溯源全流程管控要求,买方(含联合体)须在报名时就明确竞得风化砂的用途,并出具与承诺用途相应的合法合规资质。买方须按申报用途使用风化砂,不得擅自转售。如确需转售的,须事先取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同意批复文件,并报甲方备案。买方须在签订加工或销售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将协议副本报送属地镇政府、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翁源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备案,并向甲方提交备案回执。买方对下游加工或销售环节承担监督责任及连带责任;

(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要求:中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签订《风化砂销售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每次事故及累计责任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0,000.00),保险期间不得少于中标人对风化砂土的处置期限。被保险人:单一买方自行加工的,以买方自身为被保险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以联合体中负责加工、提供加工场地的一方为被保险人。中标人须在首次提货前将保险单副本提交甲方备案,未完成备案的,甲方有权拒绝发货;

(十一)特别提示:本公告内容与《风化砂销售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为准;合同未约定的事项,以本公告为准。买方参与竞价即视为已充分阅读并接受本公告全部条款及拟签订的《风化砂销售合同》主要条款。甲方已对本公告及合同中免除或减轻甲方责任、加重买方责任的条款进行了充分提示和说明。买方应当在报名前仔细阅读前述条款,如有异议应在报名时书面提出,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十二)交易标的物交付风险提示:如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政府主管部门行政决定、矿区规划变更等非因红岭公司或买方原因,导致本次交易的建筑用砂资源无法继续对外销售或无法按合同约定交付的,红岭公司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解除后:(1)红岭公司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买方已支付但尚未发生交易对应的货款(不计息)退还买方;

(2)未签订合同、未开始交易的,没有转为货款的竞价保证金无息退还;

(3)买卖双方互不追究其他责任。

三、竞价人资格

(一)企业营业执照;

(二)法人证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委托人参加,需同时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买方须具备与其承诺用途相应的合法合规资质并提供资质文件,如具备合法的风化砂土加工、储存及处置等相关备案以及许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环评备案、排污许可或相关环保验收文件);如需要进行转卖的,应提供翁源县自然资源局的同意批复文件;

(四)竞价方或其委托的加工方须具备合法的风化砂土加工场所及堆放场地,并对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依法依规处置,不得造成环境污染;

(五)竞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竞价且风化砂用于加工的,须满足:①至少一方具备加工环评资质并负责加工;②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方及各方分工;③合同由甲方与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④联合体各方对合同履行承担连带责任;⑤联合体各方均须遵守本公告约定的不得擅自转售及备案义务,如有违反,各方承担连带责任;

(6)竞价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报名阶段随报名资质文件一并提交《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投保承诺书》(见附件4),承诺中标后按公告要求完成投保并提交保单备案。未在报名阶段提交承诺书的,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四、报名和获取竞价文件

(一)报名时间:2026年9月14日-2026年9月20日上午11:00,提供报名资质文件;

(二)报名方式:竞价人将报名资质文件发至红岭公司指定邮箱;(邮箱名称:项目名称+竞买人名称+竞价文件);

(三)红岭公司指定接收邮箱:ch****@****.cn

五、资格审查时间

2026年9月20日—9月21日进行审核资质,统一对符合要求的竞价人发送邀请函。

六、竞价要求

(一)本次竞价采取一轮报价。竞买人只需递交一次竞价响应文件,即为最终报价;

(二)买方(含联合体各方)须共同签署环保承诺函(见附件3);

(三)中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签订《风化砂销售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投保;逾期未投保的,红岭公司有权发出催促函,催促函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仍未投保的,红岭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中标人须在首次提货前将保险单副本提交红岭公司备案。未完成备案的,红岭公司有权拒绝发货;

(四)竞买人报价应符合市场常理。鉴于本次竞价标的为风化砂原料,竞买人购买后用于洗砂加工的,其购买风化砂成本与生产销售全过程成本(含洗砂加工、运输、管理、税费等)之和,不****中心发布的最新工程造价信息价中机制砂价格,否则将导致加工销售亏损,不符合商业常理。如竞买人报价明显高于上述合理区间,红岭公司有权要求其书面说明报价构成及合理性,无法合理解释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五)经资格审核合格后,竞买人收到邀请书后,如确认参与竞价,须在本批次竞价书提交截止时间前,一次性缴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300,000.00)至翁源红岭矿业公司指定账户(该保证金若竞得可在货款中冲抵;若未竞得,原额无息退还);

(六)红岭公司指定账户:

户 名:翁源红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翁源县支行

账 号:2005052109024815835

红岭钨矿采选扩建项目工程基建剥离建筑用砂资源竞价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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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8340/AxBev6ABLRKCxEZfTDb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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