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图们市盛源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延州环审(表)字〔2024〕TM003号
图们市盛源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吉林省春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图们市盛源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本项目为污染影响类项目。位于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图们市石岘镇水南村,新建一条年生产混凝土 20万m 3 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基础设施以及配套环保设施,本项目占地面积 8650m 2 ,建筑面积 300m 2 。项目总投资为 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万元。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不违背《吉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及《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一、加强项目环保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按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规范施工行为,控制施工噪声;施工废水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现有排水系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妥善处置施工弃渣和固体废物;对物料进行苫盖,防止施工期间的施工废气、废水、固废、噪声污染周围环境。
(二) 运营期间具体环保措施
1、废气。 项目水泥、粉煤灰简仓输送粉尘经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过仓顶通过高于仓顶 3m排气简排放(排气简高度为17m),搅拌主机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7m高排气简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排放限值要求;***网、原料装卸采取洒水抑尘,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砂子运输采用苦布覆盖,对运输车辆车轮进行清洗,厂内地面进行硬化,并保持运输道路清洁,厂界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搅拌机及运输车辆车轮清洗水,清洗废水经场内沉淀池处理后,一部分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一部分循环废水回用于清洗,不外排。
3、噪声。加强管理,提倡文明生产,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设置降噪标准,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驶;设备选型上使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安装时采取台基减振、橡胶减震接头及减震垫等措施后营运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运理;布袋除尘灰集中收集,回用于生产;废布袋集中收集外卖于废品回收站;沉淀池沉渣作为建筑材料交由图们市恒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用于铺路;实验室样品及不合格产品暂存于固体废物暂存间,外售用于路基建设铺垫料。
5、土壤及地下水。全厂进行地面硬化,沉淀池及旱厕均采用水泥硬化防渗措施。
(三)运营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运营期不得对周围造成环境污染影响,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二、验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
建立单位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必须做好排污许可文件衔接工作,并按文件要求排污。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严格落实 “三同时”制度
我局委托图们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 “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你单位要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四、其它规定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办理其他行政许可的,从其规定。建设施工和生产运营当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预防突发性污染事件防范措施和预案。
延边州生态环境局图们市分局
2024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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