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现将我县兴十四镇提供的农村单户清洁供热改造户(第二批)、宝山乡提供的农村单户清洁供热改造户(第四批)相关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拨打电话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452-***2061
附件:(兴十四镇第2批)甘南县单户清洁热源改造补贴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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