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8月2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0日-2025年8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9-***0927 通讯地址:大庆市大同生态环境局 邮 编:16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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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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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八采油厂二号站含油污泥减量化处理建设工程项目 |
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祝三乡东南山东南方向550m处 |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八采油厂 |
大庆市润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在原有厂区内新建1座500m3含油污泥贮存池(配备20m长、14m宽、3m高的罩棚),利用原有的5000m3污泥储池作为本项目含油污泥暂存池(用于存储减量化后的含油污泥),新建1座60m3含油污水暂存池,以及一套减量化处理装置(包括一台处理能力为20t/h的离心机)。新建1台2t/h天然气锅炉,作为含油污泥贮存池加热热源。预计年减量化污泥40000t,分离出含油污泥9052.85t/a。 |
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产生施工扬尘等。①定期洒水清扫;②车辆、堆料使用苫布遮盖;③设置围挡。运行期主要产生的废气为非甲烷总烃、恶臭气体和锅炉烟气。锅炉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SO2、NOx,天然气燃烧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中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NH3、H2S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限值要求。 2、废水治理措施:施工期主要产生储池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储池清洗废水由罐车拉运至宋一联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注现役油层,不外排。生活污水定期由大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统一清掏,拉运至大同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行期主要产生生活污水、含油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自建防渗化粪池,定期由大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统一清掏,后外运至大同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含油废水暂存于含油废水暂存罐,定期由罐车运送至宋一联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每天运送2次。初期雨水通过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噪声治理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车辆减少鸣笛。运行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离心机、气浮机、风机、水泵、铲车等设备,采取设置隔声、设备安装减震基础、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治理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城控电力有限公司焚烧处理。清淤含油污泥委托有资质的三方单位拉运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大庆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运行期主要产生减量化含油污泥、废包装袋、生活垃圾等。减量化含油污泥暂存在含油污泥暂存池,由第八采油厂定期拉运,委托有资质的三方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回用于垫井。废包装袋集中收集,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外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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