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四院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河西煤层气探采项目(一期)
一标段钻井工程泥浆清运及场地恢复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
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四院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河西煤层气探采项目(一期)一标段钻井工程泥浆清运及场地恢复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询比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积极参与,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1.1项目名称:新疆乌鲁木齐河西煤层气探采项目(一期)一标段钻井工程泥浆清运及场地恢复服务
1.2项目编号:ZHSY-2026-106
1.3采购范围:本标段规划施工5口定向井、4口水平井,钻井作业全过程将产生大量废弃钻井泥浆,本次采购包含两类核心服务:
①废弃钻井泥浆清运服务:对钻井施工产出全部废弃泥浆进行收集、装车、转运外运;单井钻井施工竣工后5日内必须完成本井所有废弃泥浆清运作业,不得长期堆放泥浆;全程合规转运,严防遗撒泄漏,杜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②泥浆池配套恢复服务:钻井泥浆清运后实施土方回填、场地平整、地貌原貌恢复,消除环保遗留隐患。
③响应方须承担全部配套工作,包括设备进场、现场环保管控、土方开挖回填、保洁、配合环保验收等,全程保障钻井连续施工,确保清运作业环保合规。
1.4质保期:自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质保期内因作业不达标造成泥浆渗漏、沉降塌陷、地貌损毁或环保处罚的,响应方无偿返工,全额承担整改费用、罚款及损失。须建立24小时应急机制,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到场处置,一切责任与费用由响应方承担。
1.5质量要求:服务须符合新疆地方生态环保法规及行业规范。执行单井竣工后5日内清运完毕,杜绝泥浆露天存放。完工后现场无泥浆残留,场地平整、原貌恢复满足环保验收标准,确保井场环保检查零问题。响应方全过程管控安全环保,实时排查渗漏、扬尘、滑坡等隐患,工序完成并经试运行核验合格后,方可组织整体竣工验收。
1.6工期及服务周期:
(1)筹备工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设备进场、人员配置、井场踏勘、清运方案报备及样板段试运行,满足钻井同步清运条件,通过前期筹备验收。
(2)作业服务周期:自首口井开钻起,至9口井(5口定向井+4口水平井)全部钻井竣工、泥浆清运、池体回填平整及原貌恢复全面完成为止。全部完工后,进入12个月专项环保质保管护期,期间由响应方全程负责隐患排查、缺陷修复及配合环保验收等工作,相关一切费用由响应方包干承担。
1.7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
1.8结算方式:本项目以验收合格工程量据实结算,以双方现场管理人员及监理共同签字确认的单井泥浆清运竣工验收单、单座泥浆池恢复竣工验收单为唯一结算凭证。双方按月对账,验收合格后响应方开具合规增值税发票,采购方按期支付当期服务费。
1.9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180日历天。
1.10控制价:总价:490000元。分项单价:定向井泥浆清运:41000元/口;水平井泥浆清运:55500元/口;单座泥浆池恢复:10500元/座。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2.2具备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2.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企业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资信证明的供应商同时要提供开户证明)或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4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息、股东(出资人)查询证明报告)。
2.5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请在“信用服务”中进行查询,***网页截图。
2.6须承诺不存在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提供承诺书)。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询比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询比的供应商,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联系我方采购人获取询比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凡有意参加询比的供应商,需按上述要求将所有资料统一按A4规格打印并牢固装订(盖骑缝章),密封完好,提交纸质版一式五份邮寄至以下收件地址:
收件地址:河南****路****号
收 件 人:秦女士
电 话:177****4981
4.2截止时间:2026年9月24日12:00(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平台》《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四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所有供应商不需提供证书原件。本项目询比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材料清晰的扫描件加盖公章,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四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路****号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180****5565
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四院有限公司
2026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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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8665/Epv3s6ABMqitpwL5uGU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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