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名称 | 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结果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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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标段 | 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系统采购项目 | |||||||||||||||||||||||||||||||||||||||||||||||
| 其它说明 | ||||||||||||||||||||||||||||||||||||||||||||||||
| 公告内容 |
一、项目编号:TQ-NXZC-20251127 二、项目名称: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系统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得分排名:
六、评审专家名单:严文东、王鹏、马凯文(采购人代表)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中的要求和收费标准计算出的金额计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约定为4500元。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平台、***平台上发布。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王晓林 地址:****街****号 联系方式:0955-***6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瑞延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A****楼 联系方式:0951-***1380 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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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8810/StTlDJsBg7S5K-637sS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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