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至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区大河乡入河排污口整治及水质净化工程监理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大河乡人河排污口整治及水质净化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2026]19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自治区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正【招】字2026-055号
2.2建设地点:大河乡大河村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铺设De400聚乙烯双壁波纹管2.44公里、De315聚乙烯双壁波纹管30.99公里、De160HDPE入户管11.44公里、***网骨架PE塑料De200压力管2.51公里;布置φ1000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成品检查井1240座;新建50立方米化粪池5座、100立方米化粪池3座、20立方米化粪池2座、75立方米化粪池1座、40立方米化粪池3座、30立方米化粪池3座、12立方米化粪池1座、一体化提升泵站7座;混凝土道路恢复8.07万平方米,面包砖恢复1.05万平方米,沥青路恢复3447.18平方米,500*200*100毫米混凝土路缘石更换33.43公里。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监理一标段:对本项目施工二标段、四标段、五标段的监理;
监理二标段:对本项目施工一标段、三标段的监理;
2.5 计划工期:与施工工期同步。
2.6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须提供执业证书及注册证书)。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9日,每日8:30时至18: 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至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地址:****大厦,联系人:马伟 电话:199****9346)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上午9:00,投标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一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平台、***平台、***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
地 址:吴忠市红寺堡区
联 系 人:余小海
电 话:0953-***8502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厦
联 系 人:马伟
电 话:199****9346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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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8810/WxucL6EBLRKCxEZfd3L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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