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渝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氧化锌脱硫剂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宁夏渝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宁夏渝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氧化锌脱硫剂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已于2026年8月25日完成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审,推荐出中标候选人,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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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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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湖北荟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614800.00 |
按合同约定 |
宁夏渝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厂区 |
9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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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山东嘉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592000.00 |
按合同约定 |
宁夏渝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厂区 |
8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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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临朐泰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712000.00 |
按合同约定或24小时应急发货 |
宁夏中卫工业园区宁夏渝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
86.40 |
二、评标结果说明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以上中标候选人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信函形式的异议以收到时的邮戳日为准)向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平台上发布。
五、公示期
公示期为2026年8月25日至2026年8月28日。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渝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工业园区
联 系 人:施娜
电 话:137****9934
代理机构: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中心招标一部
联 系 人:朱学涛
电 话:189****3613
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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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8810/df6YN6ABLRKCxEZfT-p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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