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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2026-09-25招标结果-中标福建 - 龙岩市 - 连城县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连城县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
省份/直辖市 福建 所属地区 龙岩市 - 连城县
采购单位 连城县民政局 项目联系方式 童先生 0597-***2208
更多联系方式 傅龙珍 138****1727 0597-***2803 0597-***2816
代理机构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方式 189****5033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福建省同舟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 1307.18万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连城县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E3508250801100356002

本项目于2026年9月24日上午08:30****中心****中心开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报招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1.1招标人:连城县民政局。

1.2项目名称:连城县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

1.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连城县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内容,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且满足本项目现场实际需求,招标人不另行支付除本项目设备清单所列工程量之外的任何费用。具体详见供货要求、设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1.3.1设备供应: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设备、安装(包含安装附件、辅材)、包装费、安装措施费、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的运输费、二次搬运费、装卸费、专用工具费、保险费、采购保管、产品检验检测、优化设计、单体调试、整个火化车间系统调试、尾气指标达标排放及验收、验收合格日起质保期36个月等一切内容。

1.3.2质保及维修: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设备提供三(3)年的免费质保及维修。

1.4交货期: 根据现场施工情况,中标人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供货通知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制造及全部安装调试工作,并根据现场进度中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平台的安装,安装调试完成后进入系统的试运行。

1.5质量要求:设备、材料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安装质量达到国家及本行业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等级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投标人名称

修正前

报价(元)

修正后

报价(元)

修正原因

修正依据

备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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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评审结果

原因

依据

备注

/

/

/

/

/

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中标候选人商务、技术、报价打分情况(资质、业绩)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经评审的得分情况一览表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福建省同舟建设有限公司

总得分

100分

评标委员会成员

评审内容

评审打分

评委1

投标报价得分

40.00

技术部分得分

24.00

商务部分得分

36.00

评委2

投标报价得分

40.00

技术部分得分

24.00

商务部分得分

36.00

评委3

投标报价得分

40.00

技术部分得分

24.00

商务部分得分

36.00

评委4

投标报价得分

40.00

技术部分得分

24.00

商务部分得分

36.00

评委5

投标报价得分

40.00

技术部分得分

24.00

商务部分得分

36.00

6.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法推荐了一名中标候选人:福建省同舟建设有限公司。

(1)投标报价:投标总报价13071781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叁佰零柒万壹仟柒佰捌拾壹元整)。

(2)项目负责人:赖锦奎,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编号:闽1352015201616697;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闽建安B(2011)4000339。

7.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丘书荣(组长)、余代兴、张悦、蔡珠杰、吴智玉。

8.被确定为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9.公示时间:2026年9月25日至2026年10月8日。

本项目为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合并公示,其中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5日至2026年10月8日。

10.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注明异议人的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向招标人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城县民政局

地址:福建省龙****路****号

电话:0597-***2208

联系人:童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中心

电话:189****5033

联系人:赖芳芳(项目负责人)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城乡建设局

地址:****路****号

联系电话:0597-***0708

招标人:连城县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6年9月25日

中标结果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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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91/rUyC2KABni4p5U9Xqad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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